×

第一次非法营运不用罚,初次非法营运怎么处罚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3-29 03:17:19 浏览15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本文目录一览:

非法营运第一次免罚吗

第一次非法营运不会免罚。
法律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次非法营运不用罚

法律分析:第一次非法营运不用罚这种想法是不对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私家车顺路带人非法营运可以免罚款吗

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非法营运第一次被抓住不会免罚款,通常是进行罚款,即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不可以免罚款。罚款是强制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货币而使其遭受一定经济利益损失的处罚形式。

非法营运交警可以罚吗

法律分析:非法营运第一次被抓住是不会免罚的,一般是进行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责实施。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资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
第五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驾驶证,不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效。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申请受理、科目考试、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等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第六条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初次非法营运怎么处罚

第一次非法营运不会免罚。没收违法所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2、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3、构成犯罪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营运一般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非法营运具体包括: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件,或超越许可事项,从事有关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法律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
“第一次非法营运罚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法律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次非法营运罚多少

法律主观:非法营运第一次也是要罚的,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也就是说道路运输管理之后或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可以扣你的车。

初次非法营运怎么处罚

非法营运第一次是要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也就是说道路运输管理之后或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可以扣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条经营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次非法营运罚款多少

分析如下:
非法营运第一次是要罚的,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三条规定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也就是说道路运输管理之后或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可以扣你的车。
2、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条经营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 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明确对未取得出租车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实施行政处罚法律依据的复函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家并没有对“非法营运”这一概念作出明确解释和界定。
扩展资料
非法营运危害
一、偷逃国家税费,损害国家利益。据不完全统计,单台“黑车”仅每年偷逃国家各种税费就达1.7976万元。
二、影响城市形象和发展。为降低营运成本,“黑车”多为报废车,或改装、拼装的残破车辆,影响我市改革开放的形象和城市的发展,是城市“视觉污染”。
三、造成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因其运营成本低廉,侵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侵犯乘客的合法权益。“黑车”的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在营运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服务纠纷,乘客投诉无门,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五、影响行业稳定。非法营运现象扰乱了客运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抢夺市场份额,对合法经营者造成极大的冲击,合法从业人员对此反响极大,是行业不稳定的重大隐患。
六、引发社会问题。因为共同的利益关系,一些不法车主纠集在一起相互“照应”、“帮忙”,形成团伙、帮派,划分“势力范围”,甚至受恶势力操纵,以排挤其他客运车辆及逃避检查。产生了诸如:内讧、与其他客运车辆、乘客经常发生冲突,甚至暴力抗法等诸多社会问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非法营运
非法营运罚款是根据违法情况决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非法营运危害:
一、偷逃国家税费,损害国家利益。据不完全统计,单台“黑车”仅每年偷逃国家各种税费就达1.7976万元。
二、影响城市形象和发展。为降低营运成本,“黑车”多为报废车,或改装、拼装的残破车辆,影响我市改革开放的形象和城市的发展,是城市“视觉污染”。
三、造成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因其运营成本低廉,侵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侵犯乘客的合法权益。“黑车”的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在营运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服务纠纷,乘客投诉无门,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五、影响行业稳定。非法营运现象扰乱了客运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抢夺市场份额,对合法经营者造成极大的冲击,合法从业人员对此反响极大,是行业不稳定的重大隐患。
六、引发社会问题。因为共同的利益关系,一些不法车主纠集在一起相互“照应”、“帮忙”,形成团伙、帮派,划分“势力范围”,甚至受恶势力操纵,以排挤其他客运车辆及逃避检查。产生了诸如:内讧、与其他客运车辆、乘客经常发生冲突,甚至暴力抗法等诸多社会问题。
资料链接:百度百科--非法营运
《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第一次非法运营处违法,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拓展资料
1、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如果没有金钱交易行为或不能查证有金钱交易行为不能算非法营运。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明确对未取得出租车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实施行政处罚法律依据的复函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家并没有对“非法营运”这一概念作出明确解释和界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非法运营
非法营运罚款是根据违法情况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拓展资料: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对中国出租汽车协会有关请示的复函,《关于无证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明确适用于处理非法营运行为,今后非法营运最高可罚款50万元并追究刑事责任。专家称,这有助于从根本上改变管理手段滞后而导致非法营运屡禁不止的局面。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对中国出租汽车协会有关请示的复函中明确指出,《关于无证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完全适用于当前的非法营运无照经营的问题,并具体指出,“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私家车营运、套牌车营运、外地车跨地区营运,均属于非法经营行为”。
根据《办法》,非法经营者最高将被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触犯刑律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管理部门必须对非法经营行为依法及时查处,对非法经营者实施查封、扣押财物、没收、拍卖的处理权。对触犯刑律的非法经营罪,分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其它罪进行量刑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非法经营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者,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非法经营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者,除没收非法经营设备外,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绝、阻碍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者,将被予以治安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直以来,对于外地的士、蓝牌车载客等非法营运行为,交通运政部门仅能扣车后处以2000元—3万元不等的罚款。如果非法营运者不来缴纳罚款,交通部门便无计可施。深圳还常常发生非法营运者围攻、阻挠执法的情况。而扣车场长期积压数百台“黑车”无人认领,已成为交通部门的沉重负担。业内人士指出,这一办法将根本改变有关管理手段滞后、处罚力度缺乏威慑力的问题,使得有关部门打击非法营运更有效。
现在非法营运罚款超重,你这情况估计人家给你开的3万的单,没关系就去跟他们领导说下,一般只要太多好,几千块差不多了
以上回答你满意么?
“第一次非法营运罚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法律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