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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客车租赁公司合法吗,租赁汽车属于营运还是非营运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3-28 06:13:37 浏览1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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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公司允许经营大客车吗

法律分析:属于非法营运,具体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汽车租赁合法吗?

法律分析:私人汽车租赁是合法的。如果你要自己开办一家私人汽车租赁公司,是可以的,需要注意的就是,首先你要有一定数量的汽车,然后带齐资料去开办各种证明,包括营业执照,许可证等等。最后开始营业,具有一些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汽车租赁的合法吗

汽车租赁合法,目前交通部已出台《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0第22号),本办法所称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是指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将9座及以下的小微型客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的经营活动。
目前,各地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已采用备案形式,可就近向所在地县级或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咨询。
私人将自己的车辆以租赁的方式租给租车公司是合法的
私人将自己的车辆以租赁的方式租给租车公司是合法的
想把车租出去,找各种的租车平台,相比之下,选择一个靠谱的租车平台,然后在上面租车。
租车的这些公司也有承接私家车主租车给租赁公司的业务,但是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如某租车公司就在其网站上开设了网络个人出租车平台,只要私家车主在其网络平台上出租自己的车辆,车主应按照其发布的车辆租赁价格的百分之十向平台支付服务费。
各个的汽车租赁公司会有一个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属私营范围内权益义务关系,私家车租赁是合法的,个人的汽车租赁不属于旅客经营运输行为,个人汽车租赁服务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租车模式可以通过中间平台,签订合法的民事租赁合同。
扩展资料:私人将自己的车辆以租赁的方式租给租车公司是合法的。该负责人说,挂靠在租赁公司是没有问题的,因为租赁公司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过、有正式营业执照的正规公司,只是出租车辆不是出租司机。
租赁公司也是有规定的,只能出租12座以下的车型,超过12座以上就不可以了。所以,不是什么车都可以随便出租给租车公司。另外,私人将自己的闲置车租给私人,如果不带司机,那么就不在交通部门范围内,因为私人只是将汽车当做一个物品一样出租给别人,交通局不可能连别人出租物品都去管理。

连人带车租给公司非法吗

不合法,车辆可以出租给租赁公司,人只能被公司聘用。
是非法营运。
?? 2009年1月16日,兰溪运管所执法人员在执行检查任务时,发现当事人何某驾驶浙GWXXXX依维柯客车,从兰溪运载乘客一人至龙游,现场未能出示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及相关证明,该车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进一步调查表明,该车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为兰溪市屹达化工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当事人何某陈述,自己购买该车后,与该公司签订协议,将该车挂靠在该公司,用于该公司职工上下班接送,该公司每月支付该何某4500元人民币,其它公司一切不管。如果公司另有额外用车需要,再另行支付车费。该公司负责人朱某对此事实也承认此事实。
二、 本案分析
(一) 焦点之一 本案的行政相对人认定为何某还是该公司
??? 该车的车主是何某抑或该公司?进一步追问,这个问题可以换种提问,即到底是何某还是该公司来承担该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对此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公司是该涉嫌非法营运之行为。该车的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为该公司,该公司自然是该车的所有权人,而且接送的乘客是该公司的职工,因此一切后果由该公司来承担。
???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车首先由何某购买,在出于接送上下班职工谋利的目的,将该车挂靠在该公司,该公司除了支付每月4500元之外,其他一切公司均不负责。因此,虽然该公司为该车的“名义”车主,但该车的“实际车主”是何某,应由何某承担责任。
对此焦点,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进行考虑。
1、 民事主体在行政主体上的延伸
??? 传统行政法对行政相对人定义为,在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处于被管理地位上的组织和个人。仅凭此概念,无论是何某还是该公司,皆具备行政法主体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皆存在“非法营运”之可能。
任何一个法律行为都存在引起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可能,任何一个法律主体皆可在不同法域间流变,扮演不同法域主体的角色。“上下班职工接送”本是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但因涉嫌违法行政强制性规范,而产生相应的行政责任。故此,欲判断行政相对人,先断定民事主体,或许有所助益。 传统民法学上的民事主体,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民事具体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名义独立,即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律行为;第二、意志独立,即意思表示自由;第三、财产独立,即有其个人财产,享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之权利;第四、责任独立。即自己行为,自己责任。公民须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
从本案情况来看:
??? 第一、当事人何某虽然将行驶证的户头转到该公司,但何某与该公司并未签订劳务合同,何某仍然以自己的名义履行“承运职工上下班”的义务。
??? 第二、该公司欲在“约定范围之外”使用该车,车费事宜须与何某另行结算,即何某财产独立。
??? 第三、何某驾驶该车接送“约定范围之外”的乘客,无须通知该公司,即何某意思自由。
????第四、该公司对该车除了每月支付4500元,其他一切皆不负责,包括车辆维修、车辆保险、损害赔偿等事项,该公司均不负责。即何某独立承担该车的法律责任。
??? 据以上分析,何某符合民事主体的各项特征,确定为承运上下班职工法律行为的民事主体。该判断反射到行政法律关系,何某是“非法营运”行政法律关系的行政相对人,是“非法营运”之责任承担者。
2、 表面行为与隐藏行为
??? 《民法通则》第58条集中规定了无效民事行为的各种类型,其中之一便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的”。此无效民事行为由表面行为与隐藏行为构成。由于隐藏行为所欠缺的是合法性或妥当条件,而表面行为欠缺上的是真实效果意思表示。比如,为逃债而假破产,破产是表面行为,逃债是隐藏行为,基于逃债之非法目的而实施的破产行为,缺乏真实效果意思而归于无效。
??? 同理,在本案中,何某购买该车,却将该车的行驶证过户于该公司,同时与该公司签订“连人带车出租”协议。试想,若是该车所有权由该公司所有,该公司直接行使该车所有权之各项权能便可,又何必再签订租车合同,岂不是多此一举?因此,何某将该车转户与该公司是一个表面行为,隐藏了何某从事“非法营运”之目的。基于“非法营运”之上的表面行为“车辆转户”,因缺乏真实效果意思而无效,何某仍然是该车的车主,何某不仅承担该行为引起的民事责任,更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二) 焦点之二 是否构成非法营运
??? 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出租客运经营,是指违反了《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客运的。《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的道路运输营运车辆,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运输经营者的客运、货运车辆,但仅为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或者个体运输经营者本人生活服务的客运、货运车辆和仅在工矿区域内的货运车辆除外。
??? 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租赁大客车是否营运性质

法律分析:汽车租赁公司的汽车和出租车一样的,性质都是营运车辆。按照《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公路运输分为营业性、非营业性两种。营业性运输指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非营业性运输则指为本单位生产、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1、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必须是营运手续的车辆,这样才能合法获取因业务而产生的收益。如果不是拿营运手续的车辆开展业务所获取的收益即为非法收益;2、目前国家在汽车租赁行业的监管还不是很全面,从而导致一些地区对汽车租赁行业的误解。其实租赁汽车和出租汽车的本质区别就是,在有同样营运许可的前提下,租赁汽车不允许带司机服务,而出租汽车不允许不带司机服务;3、虽然道路交通部门对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查处力度还不够大,可是一旦抓住现行就是3万-5万的罚款。比交警的罚款要厉害的多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八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第九条 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

和伙租客车合法吗公司的客车由几个人集资和租合法吗?

一般来说,私家车是不能挂靠在汽车租赁公司的,因为没有营运证,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章,第十条规定: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租赁汽车属于营运还是非营运

由于租赁公司的车不属于道路运输,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是交通局的管理理念。营运车辆是从事道路运输作业的车辆,包括出租车、长途客车、道路货运车辆等。租车不属于道路运输,所以是非营运车辆。车辆营运证是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没有营运牌照的车辆,就是无证营运,俗称黑车。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身携带车辆营运证。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发现无车辆营运证等无法当场提供有效证件的,应当依据《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暂扣车辆;根据本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值得注意的是,本法规规定的车辆营运证名称与目前使用的道路运输证名称不同,但性质和功能相同。除本条例有关规定外,道路运输证的相关制度可以继续使用。
百万购车补贴

汽车租赁公司可以租大客车吗

可以。许多汽车租赁公司提供各种类型的车辆租赁服务,包括大客车、小巴、面包车等。租用大客车适用于团队旅游、商务会议、婚礼、学校活动等需要大量人员集体出行的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