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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2020修正)
为了加强汽车租赁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保障汽车租赁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汽车租赁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9座以下客运车辆的租赁经营及管理活动。
二、管理原则
本市汽车租赁业将实行统一管理、有序开放、公平竞争的原则,以促进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经营为目标,鼓励经营者之间同城和异地合作,开展预约服务、电子商务等业务。同时,注重鼓励使用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
三、管理部门及职责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汽车租赁的管理工作,并承担以下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汽车租赁的经营服务、安全管理等标准;负责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实施信息化管理,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同时,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汽车租赁的相关管理工作。
四、经营规定
经营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租车流程和用户须知等信息;
2. 按照国家规定定期进行车辆检验和维护保养,保证租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
3. 建立健全经营服务、安全保卫、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
4. 为租赁车辆办理相应的保险险种;
5. 建立租赁经营管理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
五、法律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经营者,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予以处罚。具体包括:未按照国家规定定期进行车辆检验和维护保养的,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信息或未建立相关管理制度的,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等。
六、鼓励措施
本市将鼓励经营者之间同城和异地合作,开展预约服务、电子商务等业务,并鼓励使用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这些措施将有助于促进汽车租赁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七、信息公示与共享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汽车租赁的经营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共享管理信息。该信息系统将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八、承租人责任
承租人应遵守以下规定:提供证件合法、真实、有效;随车携带相关证件;爱护车辆及其附属设施,按照操作规范驾驶车辆;不得利用承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
九、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制度
本市将对经营者实行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将向社会公布,作为经营者经营行为的参考依据。
十、社会公众责任与义务
社会公众在汽车租赁活动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车辆来源合法,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应当保护好车辆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遵守租赁合同的规定。
十一、示范文本与监管措施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汽车租赁的示范文本,旨在规范租赁合同的内容和格式。同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对经营者及其车辆状况实施监管,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对于违反规定的经营者,将依法予以处罚。
总之,本办法旨在加强汽车租赁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租赁业的健康发展。希望所有汽车租赁经营者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规范、有序的汽车租赁市场环境。
2020年商铺租赁合同范文
商铺租赁合同范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公司名称]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公司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拥有的商铺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愿意将其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商铺位于[具体地址],占地面积约为[占地面积数值],配套设施包括[配套设施说明]。商铺用途为[商铺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自[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总租金金额]元。
2. 租金支付方式为每月一次,乙方应在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之前支付下个月的租金。
3.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宽限期,但最长不超过三天。在此期间,甲方不收取滞纳金。超过宽限期仍未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逾期天数乘以逾期金额的3%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房屋使用和管理
1. 甲方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商铺供乙方使用。
2. 乙方应合理使用和维护商铺及其附属设施,不得进行违法经营活动。
3. 乙方在租赁期内应遵守商铺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五条 押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押金人民币[押金金额]元。合同期满或终止后,在乙方按照约定交付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商铺进行妥善修复后,甲方将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第六条 租赁税费和其它费用
1. 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相关税收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2. 租赁期内产生的其它费用(如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交付租金、水电费等费用;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 甲方义务:提供符合要求的商铺供乙方使用;负责商铺的正常维修和维护。
3. 乙方权利:有权按照约定使用商铺进行商业活动;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经营条件。
4. 乙方义务: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水电费等费用;遵守商铺的各项管理规定;妥善使用和维护商铺及其附属设施。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如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本次商铺租赁合同的详细条款,甲乙双方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内容,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盖章):[甲方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甲方法人手写签名]
联系电话:[甲方电话号码]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盖章):[乙方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法人手写签名]
联系电话:[乙方电话号码]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