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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辆停在自己家车库失火造成报废怎么获得赔偿?
《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基本险条款》保险责任规定,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以下内容:
1. 仅限于第三者综合责任险中的人身伤亡损失部分。
具体包括:
*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正常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
* 第三者因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导致的物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死亡赔偿、伤残赔偿等。
责任免除包括:
* 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等情形导致的损失和责任。
* 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 非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导致的损失。
* 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 驾驶员饮酒、吸毒或被药物麻醉导致的损失。
* 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但与保险车辆本身存在直接的碰撞或损坏,不包括车辆本身的零件或附属设备损失。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遵守以下义务:
* 诚实申报车辆情况。
* 按期交纳保险费。
* 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
* 提供事故相关的证明资料。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可能因保险公司和地区而有所不同。在做出任何决策之前,建议咨询保险公司或相关专家以获取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实习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实习经费管理办法
单位及各部门:
根据学校实际需要,现正式发布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实习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本科生实习经费的管理,确保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此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我校本科生实习经费的合理使用,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实践教学与培养模式创新,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校各单位、各部门在开展本科生实习过程中涉及的经费管理。
二、预算编制与执行
第三条:实习经费预算应遵循年度教学计划,由教务处根据当年教学计划编制预算。各教学单位应按照学校预算统一分配实习经费。
第四条:北戴河、周口店实习经费由实习队根据实习计划编制预算,并提交教务处审核。预算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统筹安排使用。
三、经费支出管理
第五条:实习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租车费、实习材料费、资料费等。
第六条:采用“以领代报”方式报销实习经费时,需遵循相关规定,由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实习经费预算额度内讨论确定具体标准。
四、附则
第七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实习经费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03〕119号)同时废止。
第八条: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表由教务处和各学院共同负责填写和存档。
经办人:(签名)
学院:(签名)
教务处:(盖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件: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实习经费领取汇总表》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实习经费发放明细表》
以上即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实习经费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请各单位、各部门遵照执行。
此致
敬礼!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务处、财经处
2012年6月19日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