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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居住房屋出租活动,加强居住房屋出租管理,保障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我们特制定本办法。该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居住房屋出租及其管理活动。
一、本办法的目的和意义
本办法旨在加强居住房屋出租管理,确保租赁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促进租赁市场的稳定和繁荣。具体而言,该办法明确了管理部门、责任主体、出租行为等方面的规定,为租赁双方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保障。
二、相关主体和职责
1. 综合治理部门:负责指导各地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2. 公安部门:负责居住房屋出租的消防安全、承租人的户籍管理、治安管理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
3.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其他相关部门: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行政主管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等,分别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管理任务。
三、租赁活动规范
1. 禁止行为:禁止未经利害关系人同意将居住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等活动。
2. 合同备案制度: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确保租赁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四、租赁双方义务和责任
1. 出租人义务和责任:出租人应当履行登记备案、安全检查、督促办理外来人员暂住登记等义务。同时,应当保证租赁房屋具备基本的生活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2. 承租人义务和责任:承租人应当遵守租赁合同的规定,办理外来人员暂住登记,接受安全检查,不得违法犯罪活动或嫌疑。同时,应当按照规划用途、结构、消防安全规定使用房屋。
五、法律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措施。同时,对于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注意事项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接受相关部门委托,负责辖区内居住房屋出租的相关管理工作。同时,应当加强日常检查和宣传教育,提高租赁双方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七、实施时间与适用范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居住房屋出租及其管理活动。
综上所述,本办法为加强居住房屋出租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保障,为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奠定了基础。各相关部门应当认真执行本办法,加强管理,确保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简单实用租房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拥有位于[具体地址]的房屋,房型为[具体房型],使用面积为[具体面积]平方米。房屋质量良好,并已配备必要的设施。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共[具体月份]。
三、租金与保证金
1. 租金为人民币[每月租金金额]元整。
2. 乙方应在每[具体月份支付日期]前交付当月的租金。
3. 乙方应交付保证金人民币[保证金金额]元整,作为提前支付的租金,并在合同终止时全额退还。
四、租赁用途和日常管理
1. 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功能。
2. 乙方应承担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煤气费和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3. 甲方对房屋进行日常管理,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五、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有权对房屋进行出租和管理。
2. 甲方义务:保证房屋无产权纠纷,保证房屋的质量和安全。
3. 乙方权利:享有租赁房屋的权利,承担租赁期间的义务和责任。
4. 乙方义务:按时支付租金,妥善使用房屋,不得进行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
5. 如遇争议的问题,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处理。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1. 违约责任: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以上合同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