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融资租赁车辆所有权是谁的
- 2、融资租赁的车还完后是自己的吗
- 3、融资租赁买车车是在个人名下吗
- 4、车辆融资租赁的所有权如何认定
- 5、融资租赁买车最后是谁来买
- 6、我分期买车,签《汽车融资租赁》合同,绿本行驶证是我的名字。月供显示是月租金,贷款还完车是不是我的?
- 7、融资租赁购车分期还完了车子所有权就是自己的吗?
- 8、融资租赁的车贷还完了车是自己的吗
融资租赁车辆所有权是谁的
一、融资租赁车辆所有权是谁的1、车辆融资租赁期间,车辆所有权归融资租赁的出租人所有。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租赁的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租赁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应当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责任,但是在出租人有过错时,两者对于交通事故损害按照各自过错的大小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如下:1、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2、明知道车辆有故障的所有人仍然转移占有;3、明知借用人、租用人无驾驶资格和技能;4、租用、借用人是其属员或者家庭成员;5、以营利为目的的租车公司的租车行为。
融资租赁的车还完后是自己的吗
法律分析:户贷款购车时如果签订的不是贷款合同,而是融资租赁合同,那通常只能证明客户与汽车消费金融公司之间是租赁关系,而非借贷关系。客户拥有的是使用权,而不是汽车所有权。按照《民法典》规定,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融资租赁买车车是在个人名下吗
车确实是车辆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同时,融资租赁公司一般都会要求客户办理以融资租赁公司为抵押权人的抵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车辆融资租赁的所有权如何认定
车辆融资租赁期间,车辆所有权归融资租赁的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期满的,车辆所有权按双方的约定进行处理,没有约定的,车辆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第二百五十条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融资租赁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在租期内是属于融资租赁公司也就是出租人的
车辆融资租赁中也如此 车辆牌照一般会上出租人的牌照 即使是承租人自己的牌照也会要有登记或其它有法律效益的文件证明出租人对车辆的所有权
车辆融资租赁期间,车辆所有权归融资租赁的出租人所有。融资租赁期满的,车辆所有权按双方的约定进行处理,没有约定的,车辆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确定合同的性质是否属于融资租赁合同是解决该类法律纠纷的前提和基础。法院往往将车辆所有权的归属作为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是否成立的重要依据。如果法院认为车辆不归出租人所有,进而认定融资租赁关系不成立,则出租人主张承租人违约解除合同,请求确认车辆归其所有,或者请求承租人一次性支付全部未付租金等将失去依据。对此问题,司法实践中,为了鼓励交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般认为在汽车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现车辆登记在承租人名下但实际所有权为出租人的情况时,法院不宜直接做出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不成立的判定。公安部及最高人民法院为解决此问题提供了依据,即确认了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的时间不宜作为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法院可以根据出租人出具的财务凭证、银行账册明细表、缴纳养路费和税费的凭证,证明出租人为实际出资人,独自对机动车享有、使用、收益和承担责任。法院不应确定登记名义人为车主,而应当依据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确定车辆的实际所有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融资租赁买车最后是谁来买
融资租赁买车最后的车主是承租方。融资租赁买车的具体内容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车的需求和选择,出资购买标的物,将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归出租人,期限届满所有权归属承租人。因此,以融资租赁方式买车,最后的购买人实际上就是承租人。
我分期买车,签《汽车融资租赁》合同,绿本行驶证是我的名字。月供显示是月租金,贷款还完车是不是我的?
是的,贷款还完车子和绿本就是你的,有的绿本在银行抵押,需要和4S店沟通才能去拿,有的在4s店,可以直接去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融资租赁购车分期还完了车子所有权就是自己的吗?
当客户贷款购车时,如果合同不是贷款合同,而是融资租赁合同,通常只能证明客户与汽车消费金融公司之间的关系是租赁关系,而不是贷款关系。客户有使用权,而不是汽车的所有权。毕竟,根据合同法,出租人享有租赁财产的所有权。但在现实生活中,车牌一般以客户的个人名义登记,但融资租赁公司会要求客户以融资租赁公司作为抵押权人办理抵押,作为担保措施。但是,抵押权的效力小于物权的效力,因此合同约定的所有权只是理论上的,双方的所有权约定实际上只是在合同期限内。拓展资料:融资租赁1.融资租赁是国际上最普遍、最基本的非银行金融形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向供货商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2.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3.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4.中国的融资租赁是改革开放政策的产物。改革开放后,为扩大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辟利用外资的新渠道,吸收和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1980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引进租赁方式。1981年4月第一家合资租赁公司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成立,同年7月,中国租赁公司成立。这些公司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融资租赁业的诞生。
融资租赁的车贷还完了车是自己的吗
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车子不属于你,应仔细看看合同的约定。融资租赁关系,原则上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建议您仔细翻看您和融资租赁公司的合同,看上面有无明确约定。拓展资料: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e)是国际上最普遍、最基本的非银行金融形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向供货商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一个本质的区别就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是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由于它适应了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纪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发展起来,当今已成为企业更新设备的主要融资手段之一,被誉为“朝阳产业”。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这种业务方式后,三十多年来也得到迅速发展,但比起发达国家来,租赁的优势还远未发挥出来,市场潜力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