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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公交车与出租车将尝鲜电动汽车
东莞在电动汽车示范应用项目上的大胆举措已在政策文件《东莞市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项目工作计划》中展现出来。这一计划的制定体现了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深切关注和对交通未来趋势的预测。松山湖与大朗镇正携手努力,加速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进程,目标是建设成为电动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的重要生产基地和示范区。
首先,公共交通领域将是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的重点方向。通过开展电动汽车示范应用,东莞将加快培育和发展电动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促进交通领域的节能减排。具体来说,将以轻量化中巴产业化为突破口,为东莞电动汽车产业链的壮大贡献力量。这不仅包括加快电动汽车的生产,还涉及到相关产业链的完善和优化。
在具体的实施策略上,东莞将采取多种模式筹措资金。包括省专项资金启动、东莞财政配套以及企业自主融资等。政府将采取积极的支持措施,以政府支持作为起步,逐步实现运营企业的自我可持续发展。此外,松山湖管委会和大朗镇将成为首批参与示范的镇街,率先试运行电动汽车和轻量化中巴公交。
在松山湖试运行的电动汽车中,将包括25辆轻量化纯电动中巴和10辆纯电动小汽车。这些车辆将用于公共交通领域,为市民提供更加环保、高效的出行方式。同时,在大朗地区也将进行类似的试运行,试运行15辆轻量化纯电动中巴。此外,还将成立电动出租车公司,进一步扩大电动汽车的应用范围。
在充电问题上,该项目规划在2012至2013年期间实施。建设一个电动汽车综合服务中心和综合充电站将是关键的一环。充电站将提供充电配套服务,为电动汽车的示范应用工程提供支持。充电站的建设将积累经验,为未来的电动汽车推广和应用提供借鉴。充电站的具体位置选择在松山湖客运站,这将确保方便市民的出行需求。
充电站的具体设施配置包括高效节能的新型纯电动中巴和纯电动轿车、混合动力出租车等车型。充电站将配备先进的充电设备,包括智能充电机等。充电机的功率将根据车型的需求进行优化配置,确保车辆能够得到及时的充电服务。此外,充电站的规模和面积也经过了精心规划,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动汽车需求。
综上所述,东莞在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方面的计划充分体现了政府的决心和前瞻性思维。这项举措有望为东莞乃至全国的电动汽车推广和应用提供宝贵的经验和借鉴。同时,这也将为市民带来更加绿色、环保、高效的出行方式,推动城市交通领域的可持续发展。
...纯电动中巴车的质量约为2000kg,静止时轮胎与路面接触的总面积...
1. 根据物理学中的基本公式,s代表速度(单位为秒),t代表时间(单位为分钟),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s=vt,即速度等于时间乘以距离,因此10分钟等于600秒,换算成米则为18000米。
2. p代表压力(单位为帕斯卡),根据公式p=F/s,可以理解为压力等于作用力除以作用面积。在这里,它等于质量乘以重力加速度除以重力系数。因此,2000x10/0.05=400000pa。
3. 对于匀速运动的情况,根据物理学中的基本公式F=mg/s,可以得出:
F=mg/s=2000N,即匀速运动时所受到的力等于重力。
综上所述,这些内容反映了物理学中的基本概念和公式,为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场景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