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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车租赁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范文,汽车出租公司应该怎么样管理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3-23 15:31:02 浏览15 评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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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管理制度


车辆租赁管理制度
立法背景
我市的第一家汽车租赁企业诞生于1989年亚运会前夕,十余年间,我市的汽车租赁业取得了迅猛的发展,截止到去年年底,我市的租赁汽车已达两万余辆占全国租赁汽车的五分之二
尽管我市汽车租赁业发展迅速,但由于汽车租赁属于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新生事物,与原有的一些经济体制、管理体制存在一定矛盾,加之我市汽车租赁业诞生时间不长,汽车租赁经营不够规范,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的一些不规范行为影响了汽车租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我市政府立法规范汽车租赁业势在必行,
汽车租货业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市场秩序已经建立,但是还不够完善。由于汽车租赁业在我市出现时间较短,没有形成完备的市场机制。其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我市汽车租赁业竞争不够充分,平均利润率过高。其二,个人租车比率不高,个人租车市场开发还不充分
可见,目前我市的汽车租赁市场已经形成,市场秩序已经基本建立,但是还都不够成熟,政府有必要通过立法手段确定一定的交易规范,提供一定的信息服务,指导汽车租赁活动,保护汽车租赁交易双方的合法权利,
我们多次召开了汽车租赁经营者和汽车承租人座谈会,广泛地听取了汽车租赁双方对市场中存在问题的分析,我们还走访了多家汽车租赁企业,通过经营者的演示,对汽车租货的程序有了一定的了解。
车辆租赁管理制度
立法背景
我市的第一家汽车租赁企业诞生于1989年亚运会前夕,十余年间,我市的汽车租赁业取得了迅猛的发展,截止到去年年底,我市的租赁汽车已达两万余辆占全国租赁汽车的五分之二
尽管我市汽车租赁业发展迅速,但由于汽车租赁属于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新生事物,与原有的一些经济体制、管理体制存在一定矛盾,加之我市汽车租赁业诞生时间不长,汽车租赁经营不够规范,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的一些不规范行为影响了汽车租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我市政府立法规范汽车租赁业势在必行,
汽车租货业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市场秩序已经建立,但是还不够完善。由于汽车租赁业在我市出现时间较短,没有形成完备的市场机制。其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我市汽车租赁业竞争不够充分,平均利润率过高。其二,个人租车比率不高,个人租车市场开发还不充分
可见,目前我市的汽车租赁市场已经形成,市场秩序已经基本建立,但是还都不够成熟,政府有必要通过立法手段确定一定的交易规范,提供一定的信息服务,指导汽车租赁活动,保护汽车租赁交易双方的合法权利,
我们多次召开了汽车租赁经营者和汽车承租人座谈会,广泛地听取了汽车租赁双方对市场中存在问题的分析,我们还走访了多家汽车租赁企业,通过经营者的演示,对汽车租货的程序有了一定的了解。

汽车租赁管理办法

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如下:1、为加强汽车租赁业管理,保护汽车租赁业经营人(以下简称租赁经营人)和使用租赁汽车的承租人(以下简称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租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2、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3、本规定适用于除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以外的各类客车、货车、特种汽车和其它机动车辆的租赁经营活动;4、汽车租赁业的发展实行统筹规划,多家经营,统一管理的原则;5、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汽车租赁业的管理。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具体履行汽车租赁业的管理职责。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主管部门制定汽车租赁业收费项目。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规定本辖区汽车租赁业收费标准,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备案;6、经营汽车租赁业必须具备以下技术经济条件;(1)配备汽车不少于20辆,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万元。租赁汽车应是新车或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在用车,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2)须有不少于汽车车辆价值5%的流动资金;(3)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投影面积的1.5倍;(4)有必要的经营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车辆技术、财务会计等岗位上应分别有一名具有初级及其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5)具有法人资格。7、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收到租赁经营的申请后,应根据其具备的技术经济条件和社会需求进行审定,于45日内作出答复;8、租赁经营人终止经营,应于30日前向原审核、批准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缴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注销手续;9、租赁经营人必须遵守道路运输和价格方面有关法律、法规,接受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10、租赁经营人必须依照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加强车辆技术管理,保持租赁汽车技术状态良好;11、条租赁经营人必须按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租赁收费标准收费。综上所述,为规范汽车租赁行为,维护汽车租赁市场秩序,保护汽车租赁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汽车租赁管理办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车辆租赁管理方法


车辆租赁管理方法
第一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维护和维修管理制度,确保向承租者提供的车辆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对租赁期间发生故障的车辆,应当按照约定及时提供救援服务。
第二条 承租者应当爱护车辆及其附属设施,按照操作规范驾驶车辆。
第三条 承租者应当对租赁期间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责任事故以及其他因承租者原因造成租赁车辆被扣押的行为承担责任
第四条 汽车租赁双方发生纠纷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者提请汽车租赁行业组织调解,也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条汽车租赁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收回经营许可证件和租赁车辆证件。
第六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二条规定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在经营许可证件上作违章记录,对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二条规定的,可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经营汽车租赁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条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公示对汽车租赁经营者的行政处罚,汽车租赁经营者一年内违章记录达到5次以上的,收回其经营许可证件和租赁车辆证件。
第九条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不按照本办法规定核发经营许可证件和租赁车辆证件的,核发经营许可证件和租赁车辆证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车辆租赁管理方法
第一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维护和维修管理制度,确保向承租者提供的车辆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对租赁期间发生故障的车辆,应当按照约定及时提供救援服务。
第二条 承租者应当爱护车辆及其附属设施,按照操作规范驾驶车辆。
第三条 承租者应当对租赁期间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责任事故以及其他因承租者原因造成租赁车辆被扣押的行为承担责任
第四条 汽车租赁双方发生纠纷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者提请汽车租赁行业组织调解,也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条汽车租赁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收回经营许可证件和租赁车辆证件。
第六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二条规定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在经营许可证件上作违章记录,对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二条规定的,可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经营汽车租赁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条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公示对汽车租赁经营者的行政处罚,汽车租赁经营者一年内违章记录达到5次以上的,收回其经营许可证件和租赁车辆证件。
第九条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不按照本办法规定核发经营许可证件和租赁车辆证件的,核发经营许可证件和租赁车辆证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车辆合伙经营合同范文3篇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合伙经营,对于车辆合伙 经营合同 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车辆合伙经营合同 范文 ,欢迎参考阅读。
车辆合伙经营合同范文1
甲方(发包方):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号出租汽车车主。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
乙方(承包方):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攀枝花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 之规定,结合出租汽车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出租汽车驾驶经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自己出资购买挂靠于 出租公司 车一辆,号牌: 发动机号: 车架号: ,颜色 包括车的设备(顶灯、计价器GDPS、LED等)承包给乙方驾驶经营。
第二条:因甲方有事不能从事出租驾驶,由乙方承租,承租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特别注明:如果政府有燃油补贴归: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约定的承包费。白班元,夜班元
2、甲方拥有承包出租车的所有权,有权督促乙方守法、守约经营。
3、甲方向乙方收取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元(大写:元整)人民币(不计息)。
4、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驾驶出租车的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有权督促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 。
5、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必须按主管部门和甲方要求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文件和出租汽车公司的管理制度。
(二)义务
1、及时为乙方提供交通事故理赔所需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二级保养卡、相关证件和税费缴仡凭证、保险卡。该保险以甲方在出租汽车公司办理的有效、规范的机动车辆保险单(含交强险、车身险、第三者险、不计免赔)的正本为准。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乙方自主合法经营、自负盈亏、除缴纳承包费外、盈利部分为乙方的承包利润。
2、合同签字生效接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
(二)义务
1、乙方在驾驶经营期间必须随身携带从事本市出租车驾驶的有效证件。
2、向甲方缴纳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费,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如果未按时缴纳承包费超过五天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从乙方缴纳的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中加二倍扣除相应承包费,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3、乙方应当随时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刹车油等,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因缺油、水、电、刹车油等引起的交通事故和车辆非正常磨损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必须严格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制度,做到合法经营,优质服务,不得违章作业。
6、乙方必须每月参加出租汽车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次以上,每缺席全年超过次以上不参加安全学习的,公司不予协助办理服务证和资格证年审,乙方应配合接受出租汽车公司管理人员的相关检查。
7、乙方应当爱护车辆,随时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美观,做到仪表端庄、服装整洁、讲究卫生、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优质服务;每天更换座套,车内卫生干净,整洁无异味;随时清洗顶灯及后尾箱卫生;发现车辆有问题,应及时 修理 ,严禁病车上路营运。
8、乙方应随车携带并保管各种证件、凭证,如因证件遗失给车主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给自身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
9、乙方不得将承包车辆用于运载赃物、毒品、违禁物品以及进行流氓、色情、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的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乙方应妥善保管承包车辆,如在承包期间车辆丢失,应当照价赔偿。不得将承包车辆用于抵押、变卖或用于
11、乙方拾到乘客遗失物、现金等,必须立即交出租汽车公司或者退还给失主,发扬拾金不昧和见义勇为精神。如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和行业服务规范而受到服务质量投诉、造成车辆停、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停运期间的承包费照常缴纳。乙方因交通违法或经营违法行为给公司服务质量信誉考核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有权对驾驶给予相应 的经济处罚,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1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有关出租汽车的非法聚会、闹事、上访、罢运。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如果给甲方造成所属出租汽车公司和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乙方不得转包或者聘临时驾驶员,也不能将车交与他人驾驶。如因临时有事不能出车应提前找好有齐全证照、符合公司规定的、并经公司同意批准的驾驶员驾驶,否则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
14、如乙方将车辆交与他人营运、驾驶、学车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不予退还承包风险金,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
15、乙方在承租经营期间必须在攀枝花内营运,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16、乙方必须遵守服务质量承诺,攀枝花出租汽车的特种经营规定及攀枝花市运管条例。
第五条:甲乙双方均为合同平等主体,双方为平等主体的承包关系,乙方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甲乙双方约定 其它 事项:
1、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损毁、丢失等事故后,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指保险公司不予赔付或者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弥补损失部分,由乙方补足。
2、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无前项约定事故发生,全额退还乙方所交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如果发生前项约定事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如除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用于弥补甲方损失后的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合同期满,乙方交回车辆时,随车工具,LED计价器、IC卡、该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服务证,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如有未处理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服务纠纷、拖欠费用、车辆损坏、证件不齐等问题,余款退还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与补充协议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八条:合同解除
1、特殊说明,该出租车如果发生转让(即买卖),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不负违约金。
2、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中途不得反悔。否则违约方赔偿对方五千元整。在乙方承租期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回车辆自己经营。如果国家对出租车政策性调整,双方再协商。
第九条:争议解决 方法
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的丙方(见证方)为承包车辆所属的出租汽车公司,见证方只在本合同中起见证作用,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不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见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见证方一份。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彩色照片 张为本合同的附件。
补充协议:本车甲方全租给乙方经营,乙方在承租经营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只协助处理,不负连带责任。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肇事报保险三次以上,次年正常保险增加部分由驾驶员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合伙经营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身份证:
现住址:
手机:
签约地点:
电话:
甲方为深圳市运输局和工商局批准登记可以从事合法汽车货运的运输公司,乙方为从事汽车货运的个体经营者,是车辆的实际支配人及所有人,现就挂靠经营汽车货运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遵守执行:
一、挂靠方式:
1、乙方自带自购大型货车(车牌号:发动机号:拖架牌号:)挂靠在甲方处经营汽车货运业务,乙方自负盈亏,承担因任何原因引起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二、权利与职责
(一)甲方
甲方在合同期间有权要求乙方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并按时交纳管理费及其他应缴费用。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车辆牌证、保险、各种规费(代收代缴);协助处理车辆在运作中出现的各种乙方需要协助的正常性业务,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在乙方的委托下协助乙方处理营运中出现的重大事宜,但所产生的费用和应付经济责任一概由乙方承担,甲概不负责。乙方是合同车辆实际支配人及所有权人,如因该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用包括合同车辆外的其他财产偿还甲方损失,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
3、甲方可为乙方经济往来结算,提供发票,凡需甲方开发票费必须按正常税额向公司交纳税款,费用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经营期间,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风险自负前提下,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负责支付办理车辆牌证、养路费、车辆保险等一切费用,支付车辆保修、年季检审的一切费用。
3、乙方必须投保足额保险尽量减少营运过程中的风险。乙方自行承担其他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乙方的任何经济责任。乙方挂靠车辆必须由甲方统一投保,保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可在保险到期的前十五天内,向甲方申报及续保并缴纳保险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购买保险,因退保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是车辆的实际支配人,乙方应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规定,保证车辆的安全运作,按规定缴纳政府各种规费,国家费税必须如实缴纳,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自行雇请司机,购买相关保险,司机在履行乙方指定的运输业务时发生相关事故,乙方自行承担全部全部赔偿义务。如书方拒付以上费用而造成甲方经济上的损失,甲方有权收回乙方车辆,以补偿甲方损失,不足部分,乙方必须补足。
5、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将车辆营运手续及牌证转让他人的或私自套牌者,一经发现,支付相应违约金。
6、不按规定时间向甲方缴足挂靠费(具体时间超过半年以上者),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牌证,并拍卖或者变卖其车辆以抵乙方欠费。
7、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擅自将车辆给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驾驶员或者其他人员驾驶,造成事故或重大事故、特大事故者,甲方有权收回牌证,且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在合同期间电话联系不上,更改地址及电话而不及时通知甲方,造成合同车车的一切损失(如审车、验车等)及企业损失(如无法年审等),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三、双方共同遵守的规定
1、乙方在甲方挂靠营运的车辆从事货物运输经营,因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以及债务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责任和义务给予乙方经营方面的协助,也有权在必要时了解乙方有关经营情况。
2、乙方在经营中应坚持“安全第一、客户第一、服务第一、信誉第一”的服务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服从本企业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车辆走私、贩毒和走税、引渡等违法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违法行为造成甲方声誉受到严重损害时,甲方将配合海关、公关、司法机关查清真相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或取消合同。
3、乙方使用的驾驶员中途出现交通事故被吊牌需另雇请司机继续经营,由乙方自行依照相关的法规及海关规定另行雇请司机。
4、甲方协助乙方车辆办理各种牌证时,乙方必须将车辆的各种有效证件提供给甲方,同时必须交纳相应的费。以便以时办理各种牌证。牌证只限于乙方本车使用,不得转让他人,否则,除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餐,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5、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种经营证件,乙方要妥善保管好,如有遗失,乙方负责补领证件的一切费用,并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拒力的情况,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有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仲裁机构裁定。
五、本合同有效期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后,若车辆尚可正常经营,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继续延期。若车辆因故提前报废,车辆报废日视作合同期满日。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合伙经营合同范文3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合作出资购买车辆经营运输散装水泥一事,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二、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作经营项目为汽车运输,经营范围:以运输散装水泥为主。
三、合作出资金额、车辆落户、车辆所有权和合作债务
1、前期投资如下:甲方投资现金壹拾捌万元整;乙方投资现金壹拾捌万元整;共出资现金叁拾陆万元整。在甲方妻子(曹利利 )名下用于购车的按揭贷款(28万元).由甲乙双方按照银行的制度。共同偿还,月还款12712.00元,24个月还清。月还款额各占50%。
2、车辆落户和车辆所有权: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欧曼散装水泥罐车,车辆是按揭车,车价为肆拾万元整(¥ 400000.00元)(后附详细清单),使用甲方法定妻子(曹利利 )身份证在车管所落户,该车的所有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甲、乙双各占合作总额的50%。该车所发生的一切合作债务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乙双方各承担合作债务的50%。
3、在运营中,如运营收入没及时到位,造成周转资金不足时,
甲乙双方应协商,共同追加相同数额的资金到合作项目中去。以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运营。
四、合作费用和开支
1、以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进行财务记账,按约定分红。
2、合作经营过程中产生油料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修理费、配件费、各种接待费,超载违章费,司机工资及吧本合同中甲方工资、住宿等其它费用,记入运营成本。
3、每年的审车费、保险费、税费,运输公司挂靠费、车辆违章等支出,一律从合作专户中支出。
4、应当与所聘司机签订一份合约,以明确聘金及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
五、合作利润的分红
1、合作利润按年度结算,每年度分红一次;可全分,也可按商定的比例分红。如按商定的比例分红,未分红的资金交由甲方存入专户管理,以用作下个年度的运营资金。
2、合作利润按甲乙双方所占合作份额分红。合作利润为本年度运营总收入减去本合同第四条第 2、3项的支出后所余的收入平均分红。
六、甲乙双方合作及合作的解除
1、本合同为甲、乙双方合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再添加其他合作人;
2、在经营期限内,双方可以协议解除合作协议;必须经双方协
七、合作事务执行
甲乙双方约定,由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合作项目的营运方向,甲方主要负责合作项目资金的管理和支出,乙方主要负责本合作项目的账务结算和财务核算。甲乙双方都必须积极为共同的合作项目尽心尽责。
如合作人的工作有缺点,另一合作人应及时提出,以便及时纠正,以维护合作项目的正常开展。
合作项目以运输散装水泥为主,经甲乙合作人一致同意,方可运营。如未经另一合作人同意,而私自决定改变合作项目的运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私自决定改变项目运营的合作人承担,并赔偿另一方合作人的一切损失。
八、合作的经营期限
1、合作的经营期限暂定为两年,从 20_ 年 08 月 日至20_ 年 08月 日;
2、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如有必要,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可续签本合作合同;
九、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
1、甲乙双方享有合作利益的分红权;
2、甲乙合作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合作协商同意后有退出合作的权利。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安全、统一、完整;
2、分担合作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
2、合作清算时,首先应以合作利润偿还合作的债务;
3、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如以合作利润偿还债务后仍不够偿还债务,各方应按所占合作份额以现金或其他财产偿还合作债务;
十一、违约责任
1、一方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作项目解散的,应对另一方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除去车辆交通事故及丢失等。
2、合作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作协议,一方合作人擅自解除合作协议给另一方合作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另一方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十二、其他
1、对于本协议未尽之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俩份,合作人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合作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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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安全管理制度

汽车租赁行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客运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规范进行运营;
二、认真做好各类车辆运行前的安全检查和登记工作,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不得投入运营;
三、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制,坚持每趟出车前的例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四、停车场禁止火种,车辆长时间停在停车场必须熄火;
五、驾驶人员需经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着装需符合安全要求和公司规定;
六、驾驶人员必需具备急救护理常识,有人工呼吸的培训经验;
七、车辆安全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人人参与的原则,确保安全运行、万无一失。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 消除各种隐患 , 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 ,
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 (姓名)职务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 , 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 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 , 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
第二负责人 (姓名)职务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 , 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 , 抵制违章行为 , 维护交通秩序 , 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 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 遵守劳动纪律 , 服从指挥 , 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 , 自觉做好车辆 " 三清例保 " 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货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好级维护,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车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技部登记,由安技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营运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福州市交通部门核准资格的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福州市晋安区运输管理所签章;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3)报废车辆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我需要汽车租赁公司的管理制度

看看广州的汽车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借鉴一下
广州汽车租赁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条 人力资源是企业的第一资源。为了规范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从而达到高效使用人
力资源,提高广州汽车租赁公司公司经营绩效之目的,根据国家《劳动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以
及政府有关法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所有员工的任用、待遇、考核、奖惩、教育、解职等事项除另有规定者外,
均依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设立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公司的人事、劳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和管理制度,由总经理组织办公会根据公司长远规划目标制订,
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制度的起草、董事会通过后组织执行。
第五条 公司年度增加员工广州汽车租赁公司计划由各部门负责组织制订,总经理会议研究决定后实施。
增加员工计划应包括所需人才的专业、数量、文化程度、拟安排岗位等。
第六条 员工聘用批准权限: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主管、总工程师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由董事会批准;其他岗位人员由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 由总经理任聘的人员分为两类:
一、相对固定人员。包括:部门主管、总(副)监理工程师、行政人员,公司其他部门(及
控股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届毕业生。
二、 临时聘用人员。各监理项目根据工作需要招聘的人员,各部门需要临时聘用的人员。
三,对相对固定人员的聘用必须广州汽车租赁公司严格按计划实施,确实需改变计划时,须经总经理办公会
议研究决定。
四, 对相对固定人员的聘用,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用人部门参与,需要时可邀请其他
相关部门领导参加,成立考核组。应聘人员必须满足岗位规范要求的基本条件,聘用人
员前,应对应聘人员进行必要的考试、考核,综合管理部和用人部门(考核组)根据择
取原则初步确定人选后,报广州汽车租赁公司总经理批准。
五, 临时聘用人员的聘用,由各部门(或项目)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
。各部门、项目初步确定人选后,报总经理批准。
六,受聘于公司的所有员工在报到前都必须体检。报到后一个月内,如发现患病不能从事正常
的,经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材料,并报请总经理批准后予以辞退。
七,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一律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签订。相对固定人员一般首次合同期一年,
劳动合同每次2~3年;工作满5年后,每次的合同期可3~5年。
八,临时聘用人员的薪酬、等各种待遇以及扣款计算基数等,均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九,员工的工作岗位待遇等变动,以公司下达文件为准,公司文件作为合同变更的根本依据
十,初次聘用的员工,自到岗之日起一律经试用期。试用期内,受聘员工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书》,并提交下列资料(原件):
一、填报员工资料卡;
二、户籍薄或身份证;
三、1寸相片;
四、最高学历证; (技术类)
五、任用岗位必须的上岗证;
六、体检材料;
十一, 受聘员工试用期满前5天,用人部门按本公司的《职工考评制度》对受聘员工进行考
并将考评结果以书面广州汽车租赁公司形式呈报综合管理部。然后由综合管理部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总经理批准。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十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被剥夺公民权尚未复权者;
二、犯有刑事案件,经法院判刑或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三、吸食鸦片等毒品者;
四、在其他单位任职,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五、身体缺陷或患传染病,或健康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十三,公司聘用员工的劳动合同一律由人事部组织签订。
十四,职务晋升
一、晋升程序:公司因广州汽车租赁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或岗位有空缺职位时,公司高级管理职位,由总经理提出
位候选人,董事会决定任用。部门主管职位,由总经理提出该职位候选人,然后由人事部
对后选人的工作能力、历年工作考核情况作出评价,最后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任用。二、员工晋升后的薪金,按晋升后对应的岗位薪金发给。
第三章 行为准则第一条 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和公告,执行公司决议。
第二条 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和监督,如有不同意见,应在事前述明处理。
第三条 公司员工应维护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时,非经许可不得对外
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公司名义。
第四条 公司员工不得兼任公司以外的职务。经董事长批准者除外。
第五条 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公司业务及内部的一切机密。
第六条 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广州汽车租赁公司应力求实效,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拖延。
第七条 公司员工处理业务时,应有成本观念。非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物携出。
第八条 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侮慢等损害公司名誉的行为。
第九条 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互帮互助。不得妄生对抗情绪,不得有吵闹、斗殴、
搬弄是非或扰乱秩序行为,不得做出有碍社会风气的行为。
学历教育
二、岗位培训
1、相对固定员工的岗位培训、转岗培训、技术等级培训、短期培训、在岗继续教育由公司
统一安排;临时聘用员工的广州汽车租赁公司培训由各部门、项目申请,总经理批准后安排,
2、凡参加岗位培训的员工,培训期间视为出勤,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安排的,按旷工处理。
三、内部教育
1、公司在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后,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一般采用办学习班的形式。
2、正常上班时间参加学习班视为出勤。
四、有关培训经费及待遇的规定
1、员工个人要求参加的业余学历教育,学习期间的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理。
2、由公司统一安排的岗位培训、转岗位培训、技术等级培训、短期培训、在岗继续教育的费用,原则上由公司负担,考试不合格者,学员本人负担学习费用的60%。
3、需年检的与公司工作有关的各种证书、证件,年检费用由公司负责,与工作无关的,费用自理。
4、公司鼓励员工岗位成才广州汽车租赁公司、自学成才。凡坚守工作岗位,不占用工作时间(经批准的考试时间除外),不要支付培训经费,经业余自学取得国家承认并与公司的业务、工作有关的学历毕业证书者,学历每提高一级奖励500元(高中与中专同一学历)。
5、经公司批准(安排)参加的执业资格考试前辅导班学习视为出勤,其学费、资料费、差旅费及报考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报销,考取执业证书者给予适当奖励。
a) 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奖6000元;
b) 考取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工程师、人事部、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奖4000元;
c) 考取二级注册建筑师、行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执业证书奖2000元;
d) 不用考试,申报评审取得执业广州汽车租赁公司资格的,费用公司报销,奖500元。
e)公司特殊需要的执业证书,给予特别奖励,奖励金额由总经理确定。
第七章 离 职1, 公司员工解职分为退休、辞职、自然解职、解聘、开除。
2, 公司相对固定员工到退休年龄,由人事部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3, 公司员工因病、因事或其他原因请求辞职,应提前30天提交辞职申请书,由部门主管
呈报总经理批准。在未批准前不得离职。否则以旷工处理。
4,工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为自然解职。自然解职按本制度第三十条给予抚恤。
5,员工有广州汽车租赁公司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解聘:
一、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
二、 违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者。
三、 因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6,员工严重违反广州汽车租赁公司公司规章制度、违法违纪、损害公司利益时,即予开除。
7, 副总经理级以上员工及财务主管的离职,需经董事会核准;其他员工离职,应经总经理批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同意。
附:人事管理所用表格格式:
1、劳动合同书
2、职工资料卡
3、聘任书。
  看看广州的汽车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借鉴一下
  广州汽车租赁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条 人力资源是企业的第一资源。为了规范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从而达到高效使用人
  力资源,提高广州汽车租赁公司公司经营绩效之目的,根据国家《劳动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以
  及政府有关法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所有员工的任用、待遇、考核、奖惩、教育、解职等事项除另有规定者外,
  均依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设立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公司的人事、劳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和管理制度,由总经理组织办公会根据公司长远规划目标制订,
  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制度的起草、董事会通过后组织执行。
  第五条 公司年度增加员工广州汽车租赁公司计划由各部门负责组织制订,总经理会议研究决定后实施。
  增加员工计划应包括所需人才的专业、数量、文化程度、拟安排岗位等。
  第六条 员工聘用批准权限: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主管、总工程师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由董事会批准;其他岗位人员由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 由总经理任聘的人员分为两类:
  一、相对固定人员。包括:部门主管、总(副)监理工程师、行政人员,公司其他部门(及
  控股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届毕业生。
  二、 临时聘用人员。各监理项目根据工作需要招聘的人员,各部门需要临时聘用的人员。
  三,对相对固定人员的聘用必须广州汽车租赁公司严格按计划实施,确实需改变计划时,须经总经理办公会
  议研究决定。
  四, 对相对固定人员的聘用,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用人部门参与,需要时可邀请其他
  相关部门领导参加,成立考核组。应聘人员必须满足岗位规范要求的基本条件,聘用人
  员前,应对应聘人员进行必要的考试、考核,综合管理部和用人部门(考核组)根据择
  取原则初步确定人选后,报广州汽车租赁公司总经理批准。
  五, 临时聘用人员的聘用,由各部门(或项目)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
  。各部门、项目初步确定人选后,报总经理批准。
  六,受聘于公司的所有员工在报到前都必须体检。报到后一个月内,如发现患病不能从事正常
  的,经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材料,并报请总经理批准后予以辞退。
  七,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一律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签订。相对固定人员一般首次合同期一年,
  劳动合同每次2~3年;工作满5年后,每次的合同期可3~5年。
  八,临时聘用人员的薪酬、等各种待遇以及扣款计算基数等,均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九,员工的工作岗位待遇等变动,以公司下达文件为准,公司文件作为合同变更的根本依据
  十,初次聘用的员工,自到岗之日起一律经试用期。试用期内,受聘员工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书》,并提交下列资料(原件):
  一、填报员工资料卡;
  二、户籍薄或身份证;
  三、1寸相片;
  四、最高学历证; (技术类)
  五、任用岗位必须的上岗证;
  六、体检材料;
  十一, 受聘员工试用期满前5天,用人部门按本公司的《职工考评制度》对受聘员工进行考
  并将考评结果以书面广州汽车租赁公司形式呈报综合管理部。然后由综合管理部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总经理批准。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十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被剥夺公民权尚未复权者;
  二、犯有刑事案件,经法院判刑或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三、吸食鸦片等毒品者;
  四、在其他单位任职,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五、身体缺陷或患传染病,或健康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十三,公司聘用员工的劳动合同一律由人事部组织签订。
  十四,职务晋升
  一、晋升程序:公司因广州汽车租赁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或岗位有空缺职位时,公司高级管理职位,由总经理提出
  位候选人,董事会决定任用。部门主管职位,由总经理提出该职位候选人,然后由人事部
  对后选人的工作能力、历年工作考核情况作出评价,最后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任用。二、员工晋升后的薪金,按晋升后对应的岗位薪金发给。
  第三章 行为准则第一条 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和公告,执行公司决议。
  第二条 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和监督,如有不同意见,应在事前述明处理。
  第三条 公司员工应维护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时,非经许可不得对外
  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公司名义。
  第四条 公司员工不得兼任公司以外的职务。经董事长批准者除外。
  第五条 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公司业务及内部的一切机密。
  第六条 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广州汽车租赁公司应力求实效,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拖延。
  第七条 公司员工处理业务时,应有成本观念。非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物携出。
  第八条 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侮慢等损害公司名誉的行为。
  第九条 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互帮互助。不得妄生对抗情绪,不得有吵闹、斗殴、
  搬弄是非或扰乱秩序行为,不得做出有碍社会风气的行为。
  学历教育
  二、岗位培训
  1、相对固定员工的岗位培训、转岗培训、技术等级培训、短期培训、在岗继续教育由公司
  统一安排;临时聘用员工的广州汽车租赁公司培训由各部门、项目申请,总经理批准后安排,
  2、凡参加岗位培训的员工,培训期间视为出勤,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安排的,按旷工处理。
  三、内部教育
  1、公司在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后,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一般采用办学习班的形式。
  2、正常上班时间参加学习班视为出勤。
  四、有关培训经费及待遇的规定
  1、员工个人要求参加的业余学历教育,学习期间的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理。
  2、由公司统一安排的岗位培训、转岗位培训、技术等级培训、短期培训、在岗继续教育的费用,原则上由公司负担,考试不合格者,学员本人负担学习费用的60%。
  3、需年检的与公司工作有关的各种证书、证件,年检费用由公司负责,与工作无关的,费用自理。
  4、公司鼓励员工岗位成才广州汽车租赁公司、自学成才。凡坚守工作岗位,不占用工作时间(经批准的考试时间除外),不要支付培训经费,经业余自学取得国家承认并与公司的业务、工作有关的学历毕业证书者,学历每提高一级奖励500元(高中与中专同一学历)。
  5、经公司批准(安排)参加的执业资格考试前辅导班学习视为出勤,其学费、资料费、差旅费及报考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报销,考取执业证书者给予适当奖励。
  a) 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奖6000元;
  b) 考取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工程师、人事部、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奖4000元;
  c) 考取二级注册建筑师、行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执业证书奖2000元;
  d) 不用考试,申报评审取得执业广州汽车租赁公司资格的,费用公司报销,奖500元。
  e)公司特殊需要的执业证书,给予特别奖励,奖励金额由总经理确定。
  第七章 离 职1, 公司员工解职分为退休、辞职、自然解职、解聘、开除。
  2, 公司相对固定员工到退休年龄,由人事部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3, 公司员工因病、因事或其他原因请求辞职,应提前30天提交辞职申请书,由部门主管
  呈报总经理批准。在未批准前不得离职。否则以旷工处理。
  4,工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为自然解职。自然解职按本制度第三十条给予抚恤。
  5,员工有广州汽车租赁公司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解聘:
  一、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
  二、 违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者。
  三、 因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6,员工严重违反广州汽车租赁公司公司规章制度、违法违纪、损害公司利益时,即予开除。
  7, 副总经理级以上员工及财务主管的离职,需经董事会核准;其他员工离职,应经总经理批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同意。
  附:人事管理所用表格格式:
  1、劳动合同书
  2、职工资料卡
  3、聘任书
  3、奖惩申报表
  4、离职通知书

杭州网约车管理办法

杭州网约车管理办法
  网约车,即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简称,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接入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通过整合供需信息,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杭州网约车管理办法,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暂行办法》和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实施细则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简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二)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应当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取得相应行政许可后,方可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
  (三)对本市网约车数量实行市场调节,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四)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管理工作。
  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网约车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统一受理全市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查与证件核发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市网约车平台公司的基本信息、服务质量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
  区、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各自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网约车市场监管工作。
  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等部门有权根据管理需要依法调取查阅管辖范围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登记、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
  发改、价格、通信、公安、市场监管、税务、质监、网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网约车经营行为实施相关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建立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和本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将网约车平台公司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
  二、网约车平台公司
  (五)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取得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市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持有本市营业执照的外地企业法人分支机构;
  2.具备符合规定的线上线下服务能力;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相应的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在本市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应当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网约车经营申请表;
  2.投资人、负责人的身份和资信证明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委托书;
  3.企业法人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具备有关线上服务能力、符合相关要求的审核认定结果;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设立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在本市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企业法人授权该分支机构负责人全权承担本市网约车经营服务、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等企业主体责任的.授权委托书;
  5.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固定办公场地的相关证明文件,分支机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等信息;
  6.平台数据库接入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的证明文件;
  7.企业经营管理、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等保障制度文本,包括接入车辆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网约车调度规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安全保卫制度,服务质量及投诉管理制度,信息安全及乘客隐私保护制度,平台数据库接入监管平台的维护保障制度,运价制定规则及价格公示制度等;开展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的,须提交防止非营运车辆利用合乘信息服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制度;
  8.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
  (七)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取得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号牌,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微型面包车除外);
  2.新能源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或综合工况续航里程达到250千米以上;非新能源汽车,轴距达到2700毫米以上或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2万元以上;
  3.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
  4.车辆技术性能符合环保和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5.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6.未喷涂巡游出租汽车标志标识、未安装顶灯装置。
  (八)网约车主要依靠存量转换,通过将符合条件的车辆变更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产生,不单独新增网约车小客车指标,不设置网约车专用牌照号段。
  (九)网约车平台公司或车辆所有人应当提交以下资料,经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查并出具网约车预受理证明后,方可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车辆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
  1.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购置税发票;
  3.拟购置新车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提交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明、按照《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取得的小客车增量或者更新指标;
  4.已注册登记的车辆拟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合格证明。
  (十)申请办理机动车使用性质注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手续,应当按照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十一)申请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登记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机动车行驶证、按营运客车类保险费率投保的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证明。
  (十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与车辆使用年限挂钩,最长不超过8年。
  (十三)网约车需要变更车辆登记所有人或车辆使用性质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或车辆所有人应当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凭注销证明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十四)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取得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客运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
  本市网约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管理,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执行。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公布考试大纲,组织实施考试。
  (十五)申请参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核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已办理居住登记,或在本市已办理身份信息登记;
  2.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3.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
  4.无暴力犯罪记录;
  5.自申请考试之日起前3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记录。
  (十六)驾驶员取得客运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后,拟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须经相应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注册手续之后,方可上岗服务;退出经营服务的,须办理相应注销注册手续。
  (十七)巡游出租汽车可以申请变更为网约车。
  四、网约车经营行为和乘运服务
  (十八)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车辆已取得有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保证线上预约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并将车辆相关信息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
  2.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已取得有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保证线上预约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一致,并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维护和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
  3.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法定代表人和本地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办公场地,保障安全管理投入,落实运营、网络等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防范和抗风险能力,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4.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车辆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相关保险方案对社会公布并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乘客及驾驶员转移运输服务风险;
  5.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公开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承诺,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机制,按照国家有关网约车运营服务标准设置服务监督与投诉处理机构,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及其他投诉方式与处理流程,足额配备客户服务人员,24小时受理乘客咨询、投诉、遗失物查找等事宜;接到乘客投诉或相关部门交办投诉件后,应当在5日内处理完毕并反馈;
  6.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公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运价规则调整时,应当提前15天向社会公布,并向市价格主管部门、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
  7.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按乘客需要提供电子或纸质出租汽车发票,并依法纳税;
  8.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订单日志、网上交易日志、行驶轨迹日志等原始记录以及乘客评价信息等服务质量统计数据和原始记录真实、准确;在提供网约车服务时,向约车人提供驾驶员姓名、照片、手机号码和服务评价结果,以及车辆牌照、车型、颜色、使用年限等信息;
  9.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
  10.网约车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应当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提供服务,不得巡游揽客,不得进入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候客通道轮排候客(执行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急疏运任务指令时除外);
  11.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运营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不得中途甩客或故意绕道行驶,不得违规收费,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
  12.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确保网约车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正常使用,卫星定位数据格式和传输方式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并接入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
  (十九)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通过其服务平台以显著方式将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等个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进行告知。未经信息主体明示同意,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使用前述个人信息用于开展其他业务。
  网约车平台公司采集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的个人信息,不得超越提供网约车业务所必需的范围。
  除配合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或刑事侦查权外,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的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地理位置、出行线路等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地理坐标、地理标志物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如信息泄露,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
  (二十)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所采集的个人信息和生成的业务数据,应当在中国内地存储和使用,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上述信息和数据不得外流。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利用其服务平台发布法律法规禁止传播的信息,不得为企业、个人及其他团体、组织发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过滤阻断有害信息传播。发现他人利用其网络服务平台传播有害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为公安机关依法开展国家安全工作,防范、调查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二十一)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
  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不得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二十二)私人小客车合乘作为不以营利为目的共享出行方式,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范畴,相关权利义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合乘各方自行承担。
  私人小客车合乘包括免费互助和分摊部分出行成本等方式,我市鼓励免费互助的私人小客车合乘。凡根据乘客意愿提供车辆和驾驶员,或驾驶员和信息服务平台收取的每公里费用总额超过巡游出租汽车每公里里程运价的50%上限的,均属于网约车经营活动,相关平台企业、车辆、驾驶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网约车经营许可或从业资格。
  五、附则
  (二十三)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四)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二十五)本实施细则中“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十六)本实施细则自2018年3月8日起施行,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前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16〕11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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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出租公司应该怎么样管理

1、对车辆的管理: 1)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 2)车辆的登记、牌照的申报维护等; 3)车辆大修的管理; 2、对驾驶员的管理: 1)驾驶员资格的管理; 2)驾驶员职业技能(服务水平)的培训; 3)驾驶员日常工作的管理; 3、客户投诉的管理 4、与上级管理部门及行政机关的关系协调 1)与交管部门的日常对口业务管理; 2)与物价部门的日常公关; 3)推动组建行业协会,确定在制定城市出租车管理制度时,加入我公司的利益诉求;
如何经营汽车租赁公司 . 1、成本控制的基本工作程序: ① 市场意识: 企业内部任何部门都紧贴市场而运作,了解需求、灵活反应、快捷应对。 ② 效率意识:企业车辆资源配置、管理方式都应体现合理、高效的原则,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③ 服务意识:服务无处不在。服务对我们而言是实实在在的产品。以最短的时间、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的需要是我们的基本信念。 ④ 质量意识:用户最关心的是“安全”,要求最多的是“细节”,严谨的细节管理,确保向客户提供优质可靠的服务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基础。 ⑤ 科技意识:我们用现代化的科技软件进行车辆调度管理,确保东顺达站在服务、科技、和谐发展的前沿。 2、收益管理 ① 一种可以提高汽车租赁经营效益的新管理技术效益管理的用途和效果,任何一个租赁公司,都不会僵化的执行一成不变的价格标准,好比车辆状况相近的桑塔纳,对客户甲租金是4500元/月,对客户乙租金是4000元/月,对客户丙租金可能是3500元/月。这种对同一车型实行不同,甚至差别较大的定价办法,十分普遍。但如何做到“鱼与熊掌兼得”,即保住某些肯付高租金的客户,又可以尽可能的以低租金对某些客户的诱惑,提高出租率增加租金收入,通过不同租金的组合,获得最佳收益哪?这就是收益管理要解决的问题。 ② 收益管理是一种用于制订最佳定价方针的手段,而最佳定价方针能够使销售或服务产生最大利润。收益管理亦称“效益管理”或“实时定价”,它主要通过建立实时预测模型和对以市场细分为基础的需求行为分析,确定最佳的销售或服务价格。 ③ 在价格不变的前题下通常可以用额外赠送的办法吸引客户,赠送的部分最高可达总值的20%。这是营销最直接的手段,及提高公司知名度,租赁公司的老板都不会愿意看到出现“库存”车子在停车场上,租赁公司似乎没有“惜售”这个词汇。与记提折旧、保险费等固定成本相比,汽车租赁的运营费用如员工工资、维修费用非常少。既车辆出租时比停驶时只增加很少的成本,但却可创造收益。所以有时租赁企业会认为,与其让车辆停驶停驶,不如以低廉的价格出租 。 3、成本核算标准: 确定这些标准的方法,大致有三种: (1)计划指标分解法。 (2)预算法。 (3)定额法。 根据控我制标准这就是,对成本形成的各个项目,经常地进行查、评比和监督。不仅要检查指标本身的执行情况,而且要检查和监督影响指标的各项条件。 成本日常控制的主要方面有: (1)材料费用的日常控制。 (2)工资费用的日常控制。 (3)间接费用的日常控制。 4、风险预防方法: 租赁公司最大的风险在于骗车,如何做到预防: (1)公司租车新客户,公司负责人应亲自与其沟通交流,通过交谈了解、判断,并对其做一定的资讯调查。 (2)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收取租车押金,并对租车人的证件认真审核,相关证件复印存底。 (3)针对租车客户进行跟踪服务,如发现车辆有欠租预兆,需及时采取措施,不能存有侥幸心理。 (4)公司车辆最好都配备安装高科技的GPS,必要时才能及时的掌控车辆。 5、租赁公司车辆的搭配: (1)一个经营点的汽车租赁公司,标准车辆为20部,工作人员2至3人。 (2)每个经营点的租赁公司,车辆档次应分为15万—20万、10万—15万、10万以下三个档次的车型; (3)车辆及时更新换代,保持车型时尚、车况良好、内外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