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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租车行车型价格,昆明有专业点的自行车或山地车出租吗?价格是多少?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4-19 18:36:30 浏览1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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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包车多少钱一天

很多云南的朋友们会选择去包车旅游,现在小编就来和大家说说关于包车的一些问题,大家在去的时候也可以考虑一下价格方面的问题,现在去看看吧。
1、车型不同价格不同
舒适轿车、宽敞SUV、豪华商务车等车型不同,车价以及油耗,高速过路费等差异导致包车价格的不同。一般情况下2-3人建议选择轿车/SUV出行,3-4人选择SUV/商务车出行,4人以上选用商务车出行。这样在保证乘坐舒适性的基础上均摊车费,获得zui佳性价比。
车型参考价格:
轿车:市区周边40公里范围内200-400元/天,长线50公里以上400-600元/天
SUV:市区周边40公里范围内300-500元/天,长线50公里以上500-800元/天
商务车:市区周边40公里范围内400-500元/天,长线50公里以上600-1000元/天
2、路线不同价格不同
不同的线路因为路况、高速费、跨区域运行等因素会有价格差异。例如同样的一日游路线,丽江出发虎跳峡包车一天就会比丽江出发玉龙雪山包车一天贵一些,就是因为虎跳峡往返需要180公里还有高速过路费,而玉龙雪山往返50公里且没有高速费。
部分路线包车价格参考:
丽江—玉龙雪山 一天包车 轿车200-300元,SUV300-400元,商务车400-500元
丽江—虎跳峡一天包车 轿车500-600元,商务车700-800元
大理环洱海一天包车 轿车350-400元,SUV400-450元,商务车500-700元
昆明—石林九乡 一天包车 轿车550-600元,商务车700-800
西双版纳原始森林—基诺山寨包车一天 轿车200-300元,商务车型300-400元
3、长途、短线价格不同
长途包车,更多时候采用的是行程报价方式。例如丽江到拉萨的滇藏线包车8天,都会采用一价式报价,无论在路上多走一天,少走一天都是这个价格不变。但是周边包车的则基本按照每天多少来计算行程,多一天就加一天的费用。一般情况下建议2-3天以内的包车采用按天计费方式,3-4天以上的采用按行程计费方式,这样可以zui大限度避免包车出行的纠纷和误解,另外假如一天时间只够玩3个景点,但是要玩5个景点导致师傅赶夜路的,通常都会加收费用,此类情况应该提前沟通,云南山高路远坡陡,非不得已不建议夜间赶路。
部分长线参考价格:
丽江—稻城亚丁 6天包车 SUV 4000-4500元/趟 商务车4200-4800元
丽江—拉萨7-9天包车 SUV 12000-16000元/趟 商务车12000-16000元
丽江—稻城-成都7天包车 SUV 10000-12000元/趟 商务车11000-14000元
昆明—普者黑—元阳—西双版纳—临沧—腾冲—大理环线12天包车SUV12000-14000/趟,商务车12000-15000/趟。
4、师傅食宿
包车价格的差异还有一个决定因素是师傅的食宿。如同样的车有的包车800/天包含师傅食宿,有的包车700/天,师傅食宿由客人负责。表面上看起来700的更便宜,但是如果刚好出行人是2间房,则需要在包车过程中给师傅单独安排一间房并安排用餐,无形中增加的费用就不止这个差价了。在云南包车走2天以上中长线的一定要问清楚是否包含师傅食宿。如果不包含一般都是额外给师傅80-100元住宿费,用餐则加一副碗筷和客人一道用餐,同时也可以在用餐过程中和师傅进行交流,了解更多风土人情。
师傅食宿参考:
A、市区周边包车一日游路线,均无需补师傅住宿费,仅提供午餐即可,餐标约20-30元。
B、周边中长线,住宿补助标准80-100元一晚,如丽江出发泸沽湖,仅需补泸沽湖住宿一晚80-100给师傅即可(如已经约定好包车费用包含师傅住宿的无需再补),师傅餐费由客人负责,每餐约30左右
C、特殊线路,如滇藏线,滇川连线等超过6天以上长途包车,师傅住宿一般由客人负责(也可以提前沟通好包含在车费内,一般情况下长途师傅每天住宿标准约为150元/晚),行程内师傅和客人一同就餐,不再接受单独补助餐标。

云南昆明租车需要多少钱一天

租车费从几十到几百再到几千几万都有,就要看您选择什么车了,租车前要仔细了解租车押金 租金 违章押金等的相关事宜,租车押金 租金根据车型不同押金也不同,违章押金是您还车后还要压在租车行的,2000元左右,看您有没有违章之后才能退给您,所以租车一定要选择资质好,诚信可靠的商家才行。
推介你一下,支付宝上有个租车的,只要你芝麻分有七百就可以在线租车,提车只要带这驾本,身份证就可以,不用押金的,具体多钱就看你租什么车了,
租车价格主要看车型,看您想要用什么级别的车子,相对应的押金也是逐级增加,经济车租金主要一百多的手动挡,两百多的自动挡,四五百的中档车,再贵就是八九百的宝马奥迪之类的,,押金也是对应的5000-8000-1万-2万。违章押金通常是2000,没有违章的话一个月后退还,有违章的话,可以自己处理,当然可以让租车公司代为处理,不过一般会收一点代办费。昆明阳光租车祝您租车愉快

昆明曹操出行租车一个月多少钱

3500-4500之间。昆明曹操出行租车以新能源车型较多,一个月的租金通常在3500-4500之间。曹操出行是国内首家新能源汽车共享出行平台,致力于带给用户绿色、安全、优质的出行服务。

请问在昆明租用20人的大巴车半天大概需要多少费用?

20人的可以租中巴,貌似核定人数是19人,不然就得要去租大巴34人那种(价格要贵一半),如果去租车公司的话,价格从800-1200不等,按考斯特19座车型计算方式是8小时或者100公里,超出部分按照超时超公里计算。
如果你去的地方多或者行程复杂的可以考虑包车,这个你需要跟租车的协商。你也可以去一些客运站看看,有些跑私车的也可以租半天,价格你得和他谈,但比租车行应该是便宜一些的。
介绍
很多企业以及政府部门都需要大量的大巴车作为班车来使用,人数较多的情况下,大巴车不仅可以乘坐更多的人,还可以省下不少的租车费用。
对于很多中大型企业来说,员工很多,上下班的大巴车如果依靠公司内部的车辆的话,是不太现实的,如果为了班车去购买一大批车辆的话,势必要损耗很多的钱财。个人有的时候也是需要大巴车的,比如家庭组织旅游或者婚庆租车等等。

想租房车周边游,昆明租个房车多少钱?

租房车的价格要看你租的车型了,比如像B型房车租一天的也就几百块,但是只适合2-3人出行,C型房车要贵些,但是空间和舒适度要好很多,比较适合3-5人出行,其次租车的时间长短和公里数也会影响价格,还有不同的地点租车价格也是不一样的。这里推荐你下个房车生活家APP,这个是上汽集团旗下的房车旅行“一站式”服务平台,你可以在他们的app上了解到和房车旅行有关的绝大部分信息,比如租车价格、车型配置等,而且他们有多种租车方式性价比很不错。

昆明有专业点的自行车或山地车出租吗?价格是多少?

美利达龙泉店出租勇士系列山地车,龙泉路马村立交桥旁边,(财经大学对面向马村立交前行300米).。每次出租后都专门清洁保养,车都很新很不错。不论车型才30元/天,配锁水壶架头盔。
一、北京旁边的"塘双路"的那一段上,有一家美利达自行车专卖店,有专业的零件和整车销售,价格还算适中,新车友和老车手都可以在那找到合适自己的车型.
二、业余爱好者入手的山地车系列和公路车系列在八百到一千元左右,入门的车友可以考虑购买更高档次的山地车和公路车,相对专业的车在一千五到两千五不等,作为比赛用途和自行车发烧友购买的高档山地`公路车从三千元至上万元的都有.
三、自行车出租价格
一天:60元/天(24小时内)
二天:50元/天(48小时内)
三天:40元/天(72小时内)
一周:300元/周(一周内)
租用须知:租车是需要押金的,有两种方式。
方法一:身份证+500元/辆。(如果你一次租2辆以上只押一个身份证)
方法二:1000元/辆,同时出示身份证登记。
需要外送服务需另加20元/辆的外送费
以上所说,若对你有所帮助,请采纳。

到云南租车自驾游靠谱么?

异地旅游租车很方便很自由,开车安全很重要。
租车线路室可以的,你提到的租车公司也是可以的,全国也是分店很多,提供车型也多。
注意人生安全,云南地大物博,民风剽悍,热情好客,哪里的一下偏远地方治安不是很好,最好找个当地的朋友
看来很多很多的云南旅游的文章,这是一篇非常满意真实的好文章,谢谢
你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趣驾友车“,选择”我要租车“,选择自驾租车,上面有很多车源,什么价位都有。而且趣驾最近还推出了机场豪车(保时捷,宾利,幻影)接送服务,为客户增加租车体验!
  如果是第一次到云南,建议选择黄金线路:昆明-大理-丽江-香格里拉带一家老小的话选择这条线路也是比较好的,全程高速而且沿途风景也很棒,旅游业相对比较成熟!1.提前购买所在地到-昆明的机票。这样价格也许会比较便宜一些(建议买早上的)2.提前预定好车辆,昆明的租车行非常多,但一定要找家靠谱的。(比如:神州、一嗨、Go自驾游等)
  3.人较多的情况建议选择别克的GL8目前价格:平均450块钱一天。一家三口人的情况建议租一辆SUV如:丰田普拉多、三菱欧蓝德(上次在Go自驾游租车价格:750、650/一天)4.提前预定好住宿与景区门票。5.如果不想自己亲力亲为,只想甩手疯玩,可以尝试找找看云南当地的自驾游服务商
  6.之前朋友推荐的Go自驾游提供:路线规划、自驾租车服务等服务。亲自参与过一次昆明-怒江的自驾游活动。如果觉得满意不妨给个赞同~感激不尽!

我想知道一般在昆明市租出租车是多少一年?还需要些什么手续?谢谢解答!

你要开全班的还是半班的?不一样 全天的 一般先交3-4W的押金 每月交3000-4000不等的车份钱 这些也不一定 你可以和车主谈 如果是半天的 还要分白班 晚班的 也不一样 找车主谈
关于手续的话 你首先要有资格证 营运证等很多证 具体的 给你发个准则 你自己看
昆明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1994年7月20日 昆政发〔1994〕60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城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加强我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管理,保障乘客和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应贯彻“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多家经营,合理发展”的原则,促进城市客运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客运出租汽车是指按照乘客意愿提供客运服务,按里程或时间计费,提供车辆租赁服务的营业性小轿车、微型客车、小公共汽车、大客车。
第四条 凡在本市行政辖区内经营城市客运出租汽车业务的单位、个人(以下简称经营者)和乘客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 昆明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容委”)是本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其隶属的昆明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客管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的实施。
涉及城市客运与公路客运管理交叉的职责分工,仍按照市政府昆政发(1986)180号文件确定的原则,分别由市容委和市交通局负责。
本市公安、交通、工商、税务、物价、技术监督等管理部门,应按各自的职责协同市容委实施本办法。
第二章 审批程序
第六条 凡在本市需经营城市客运出租汽车业务的经营者,须先向市客管处提出申办经营资格报告,经审查合格呈报市容委。市容委根据市政府确定的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第七条 申请客经营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提交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和购置车辆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机构设置、经营性质、经营方式。
(二)有相应的经营地点和配备与车辆数相适应经行业培训的专业管理人员,并有基本的营运管理规章制度。
(三)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本市常住户籍,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车辆管理机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四)凡挂靠代管(含对外租赁、承包)单位的人员,属盘龙、五华、西山、官渡四区的待业人员,应提交户籍所在地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待业证明书;属退职、停薪留职者,提交原单位证明书。市辖八县的待业人员还须提交在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四个区内的暂住证。
(五)从业人员须持有行业培训合格证。
第八条 经营者在取得经营资格后,方可购置车辆,到公安部门办理车辆落户和治安管理手续,再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手续,并按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安装计价器,到行业管理部门核发有关证件。
第九条 有关证件的核发和使用
(一)营运证实行一车一证,由车辆产权所有人填写车辆入册申请表,持有关批准文件、机动车驾驶证到市客管处办理。
(二)服务资格证由驾、售人员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驾驶证、单位委托书,个体经营者还须提交第七条所涉及的有关证明书;属承包、租赁、聘用经营的,须出具双方合同书或协议书。
(三)服务资格证原则实行一车一证,特殊情况须增办驾驶员服务资格证的,经批准可增办一副证,并增加该车月定额产值的30%。为加强对服务资格证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正证两年内不得更换,副证一年内不得注销。
(四)税费缴讫证由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代办,经营者每月按税费缴讫的有关规定向市客管处申报。
(五)小公共汽车线路证由市客管处会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
(六)上述证件,除客运行业管理部门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扣留;经营者不能转借、伪造和涂改,每年应按规定时间参加审验。
第三章 营运管理
第十条 营运车辆的管理
(一)在市交警支队批准设置了临时停车点的街道,营运车辆必须靠临时停车点上下乘客,但严禁停车候客。其它街道在不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不影响交通秩序的情况下,可以招手即停、快上快下乘客,严禁停车候客。
(二)营运车辆必须保持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车容整洁,附属设备和规定标志齐全完好,不得带故障营运,每年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行业检审。
(三)小轿车车身颜色须在1995年底以前统一为黄色。
(四)为使车容整洁、视线清晰,车前挡风玻璃只张贴车辆年检合格证、税费缴讫证、治安合格证,其它有关证件随车携带,以备检查。
(五)出租汽车凡上路行驶或停放在车站、机场、码头、影剧院、宾馆饭店、公共场所,均视为在从事经营活动;凡有人乘坐均视乘客。
(六)无营运手续的车辆和人员不准从事客运经营活动。
(七)经营者需要办理车辆停业或歇业,须提前10天向市客管处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缴销有关经营证件,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停业或歇业手续。车辆报停凭养路费稽征部门的报停单办理。
第十一条 运价及票务管理
(一)经营者必须执行经昆明市物价部门核准的统一收费标准,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按车型核定运价使用相应的租价标签,明码标价收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提高汽车的收费标准,不准以任何方式变相提高收费。
(二)经营者必须使用国家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城市客运专用发票,收费后应如数付给乘客票据。严禁转借、转送、倒卖和私印票据。
(三)对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需要实行收费或增加收费的,必须经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 出租汽车计价器的使用管理
(一)经营者在经营时必须使用经检验合格的计价器,计价器每年鉴定一次。
(二)出租汽车经营时,必须开启计价器电源并正确使用计价器各功能键,不准先输入里程。收费时须严格按计价器显示的数据和金额收取。
(三)出租汽车经营时如无人乘座,应竖立空车显示器。凡有人乘坐均视为乘客,必须放下空车显示器,使计价器进入工作状态。
(四)乘客离开后,应及时竖立空车显示器。
(五)未经乘客同意,不准绕道行驶。
(六)禁止利用计价器作弊欺骗乘客。
(七)计价器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营运,及时到指定地点修复合格后方可营运。不准擅自改变计价器的安装位置。
(八)只有晚22点-清晨6点,方可按夜间收费规定收费。
(九)单程营运载客公里数超过10公里(不含10公里)的,可收取空驶费,每超过一公里,按车公里单价的50%加收。
第十三条 出租汽车经营单位的义务:
(一)宣传贯彻国家关于出租汽车经营的方针、政策、法规,接受行业管理及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各项客运管理制度,督促从业人员遵守本办法。
(二)对本单位的驾、售人员定期进行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教育;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经教育不改的,应配合行业管理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认真做好票务管理工作,建立客票登记台帐,建立驾、售人员及车辆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单位出租汽车营运手续,依法经营,依法缴纳税费。
第十四条 出租汽车驾、售人员的义务:
(一)依法经营,依法缴纳税费。
(二)接受客运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维护经营场所的营运秩序。
(三)营运时做到仪表端庄、服装整洁、热情服务、礼貌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载。夜间出市区营运和到远郊县(区)营运的,应主动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登记。
(四)严禁利用出租车运载赃物、违禁品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和嫌疑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保卫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定线营运的小公共汽车和属城市客运行业管理的旅游专线车、附搭乘客的单位交通车,必须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和按市客管处批准的路线、站点和时间从事营运,并按指定位置摆放线路证,不得串线和霸站候客。遇有包租需离开专营线路应提前报市客管处批准,并办理有关通行证件。
第十六条 经营者应加强对出租汽车的管理,不得将出租汽车交给无服务资格证的人员经营。无服务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视作经营者的行为,由经营者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遇有抢险救灾和全市举行重大活动时,经营者应按客运行业管理部门要求保证提供车辆使用。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按有关规定向城市客运行业管理部门缴纳城市客运管理费。
第十九条 乘客租车,应按该车核定收费标价或计价器显示的实际金额付费。租用中所经路段发生经批准的道路、桥梁、过境费,由乘客承担。如遇运价纠纷,双方应到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协调解决。
第二十条 乘客投诉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客管处提供客票、车辆牌号、服务资格证号码及租车过程情况等有关证据。投拆电话由管理部门公布。
第四章 场站管理
第二十一条 客运行业主管部门依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对本市客运场站建设及配套服务设施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机场、车站、码头、影剧院、风景旅游区等公共设施和宾馆、饭店、招待所、居住小区应设置允许出租汽车停靠的站、场、点,由客运行业主管部门租用或委托产权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向全行业开放,共同使用。所有进站营业的车辆必须服从调度,接受管理。
现已设置的出租汽车停靠站、场、点,不得实行封闭管理或移作他用,因国家建设需要拆除或迁移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开辟或调整客运线路,站点的设立、撤销或移动,由客运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实施。
第二十四条 外地临时进出我市的客运车辆必须进入指定的场、站经营,不得在本市市区沿路招揽乘客,停车候客。
第五章 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五条 对投诉的公民和乘客,经城市客运管理部门核实无误后,由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遵纪守法经营、优质服务、拾金不味、见义勇为、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法案件有功的,由客运管理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有关规定的,由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无城市客运经营手续从事出租经营活动的,由城市客运管理部门滞留车辆,经调查核实后,处以1000至3000罚款,并没收非法所得后发还车辆。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处停车整顿7-15天、并处300-500元罚款和吊销服务资格证1-3个月的处罚;对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有关刑律的,提请公安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一)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谩骂、殴打行业管理人员的。
(二)谩骂、殴打乘客,驱赶乘客下车的。
第三十条 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处停车整顿3-7天,并处100-300元罚款,违章者同类违章行为达3次及其以上的,吊销其服务资格证一年。
(一)12座以下营运车辆不安装计价器从事营运活动的,不正确使用合格计价器各功能键的,未经每年检验鉴定计价器继续经营的。
(二)载客不使用计价器,不按计价器显示数据金额收费的,或不按核定运价收费的。
(三)5次及以上严重违章的。
(四)利用计价器作弊欺骗乘客的。
(五)涂改、伪造、转借税费缴讫证或营运证件及城市客运专用票据,尚未构成犯罪的。
(六)故意绕路行驶,增加里程收费、欺骗乘客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处停车整顿1-3天,并处100-200元罚款:
(一)营运车辆不正确使用计价器的。
(二)定线车辆串线经营或霸站候客的。
(三)营运证件遗失不及时补办还继续经营的。
(四)预约车辆收取定金后不履行预约职责的。
(五)无营运证件或不按期缴纳各种税费营运的。
(六)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行业年度资格检审或检审不合格继续营运的。
(七)计价器发生故障不及时送修继续营运的。
(八)在停车站、场、点不服从指挥调度,扰乱管理秩序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处50-100元的罚款:
(一)收取租金后不付给乘客票据的。
(二)违章后不按规定时间接受处理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载乘客的。
(四)外地客运车辆违反本办法的。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处10-50元罚款:
(一)在批准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点停车候客的。
(二)营运时不随车携带或不配戴有关证件的。
(三)不张贴或不按规定位置张贴本办法规定证件的。
(四)在车前挡风玻璃上张贴无关证件的。
(五)车容车貌不整,车内卫生条件较差仍继续营运的。
(六)附属设备破损和规定标志不齐全的。
第三十四条 对于多收乱要者,除按本办法第三十条有关条款处罚外,多收的费用应如数退还乘客。
第三十五条 经营单位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不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而造成管理混乱,违章现象突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罚:
(一)每月不使用计价器或多收费,违章车辆达到单位车辆总数的15%以上的,处1000-2000元罚款。
(二)每月一般违章车辆数达到单位车辆总数20%以上的,处500-1000元罚款。
(三)经营单位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不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涂改伪造行业证件或专用票据的,处100-500元罚款。
(四)经营单位不按规定时间缴纳有关税、费,除按国家有关法律处罚外,按核定营运产值的1‰追缴滞纳金。
(五)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客运行业管理部门将吊扣其车辆营运分户册,吊扣期间的业务由客运行业管理部门指定单位代办。
第三十六条 同一经营者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违章行为的,视其情节分别单处或者合并处罚。
第三十七条 客运管理人员作出处罚决定时,应向行为人出具《处罚决定书》,给予罚款的,应向行为人出具由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据。
第三十八条 客运行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文明执法,依法行政。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视其情节,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由于管理人员处罚不当而造成被处罚人直接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或管理部门予以赔偿。
第三十九条 经营者对客运行业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客运行业管理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昆明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昆明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1994年8月1日起实施。我市原有的出租汽车管理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地方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