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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公用租车协议书,私车公用申请书怎么写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3-24 02:01:20 浏览19 评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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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公用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私车公用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私车公用合同1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为甲方单位在职员工,甲方因业务需要安排乙方使用私有车辆办理公务(车牌号:)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私车公用协议如下:
  一、私车公用期限为乙方向甲方供职服务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乙方实际供职期限为准。
  二、车辆使用由乙方自行安排,但乙方工作期间必须同时提供本协议所指定车辆为甲方服务,不得以车辆原因作为解释未完成工作任务的理由。
  三、甲方承担车辆燃油费用,燃油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
  (一)甲方负责开立(充值)指定车牌号的加油卡提供给乙方汽车加油使用。乙方
  对油卡用量的合理性应负举证责任,乙方不能合理举证的应自行承担超标用油量并无条件授权甲方从工资中扣除相应费用。
  (二)乙方汽车除加油卡充值以外的任何费用或损失一切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但
  不限于车辆维修费用及违法驾驶与交通事故责任。
  四、协议终止及解除
  (一)协议到期自动终止。
  (二)因车辆状况或其他原因使车辆无法为甲方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乙方更换服务车辆应另行签署协议,另行签署日起本协议自动终止。
  (三)乙方离职,此协议随同离职生效日终止
  (四)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一周通知
  五、本协议书自签署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
  日期:日期:
私车公用合同2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权利与义务关系,就乙方向甲方出租 ,车牌号: ,作为甲方单位公用车辆,本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标的
  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要求的车辆,做为甲方单位公用车辆,以按本合同相关规定合理、合情使用。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乙方每月提供的费用报销依据,予以报销相关车辆费用。
  2:任何时候不能要求乙方从事违反《交通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3:甲方不因租赁车辆而需承担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交通安全责任。
  4:甲方因公需他人使用合同标的的情况,需取得乙方同意方可使用。
  (二):乙方责任
  1:根据本合同,乙方所提供的合同标的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保证租赁车辆证件齐全,车况良好。
  2:乙方因公用车,必须符合甲方单位相关规定,及时上报用车缘由及最终用车情况,以资报销因公费用。
  3:乙方负责租赁车辆的季检、年审、轮胎、维修、税金、运管费、管理费、保险等费用。
  4:乙方应明确责任相求,严禁报销非因公用车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负责车辆行驶安全及相关责任,包括乘车安全。如有任何意外或事故发生,造成乘客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车辆事故等,乙方负完全责任,甲方可提供必要协助。
   三:因公费用结算
  1:甲乙双方使用合同标的,必须符合甲方单位相关行政规定,因私使用合同标的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事故等,与甲方单位无关,双方可同过相关司法程序自行解决。
  2:甲方按照/月(大写: )支付乙方车辆费用。
   四:租赁期限
  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续约优先权,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增减,乙方应给予支持。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单位相关规定因公使用合同标的,未经允许而使用标的的,甲方一律不予以报销相关费用。一经发现有虚报费用的,甲方有权处理相关费用三倍罚款,并本合同立即终止。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位不得无故不报销合规的相关费用,如有此情况的发生,乙方有权要求予以报销,同时可要求甲方单位支付本次费用百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要求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六:其他约定
  1、如双方有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无故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对方。 2、如由于政府相关单位明文禁止私车公用或因不可抗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取得有关证明之后,双方友好终止本合同,互不追究责任。
   七: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及地方法律、交通法规等不符时,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条款及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车公用合同3   甲方:XXXX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XXX 身份证: XXXXXXXXXXXXXXXXX
  甲方因业务需要,借用乙方汽车一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车辆的状况:
  XX 牌XXXXX 汽车,购臵时间20xx 年X 月,车牌号 XXXXXXX, 黑 色,发动机号XXXX ,车架号XXXXXXXXXXXXXXXXX ,己行驶 XX公里。
   二、使用期限:
  乙方自20xx 年8月22日起,将车辆交付给甲方使用,至20xx 年9月22日收回。
   三、使用方式:
  甲方使用乙方汽车期间,乙方不得再将该车作为私车使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借用期间甲方拥有该车辆的使用权。
  2、甲方自行承担借用期间所产生的车辆购臵费、燃油、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清洗费、保险、年审费、五路一桥费、保养维修费用、违章罚款等。
  3、甲方在借用车辆期间,应做到谨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承担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4、所借车辆仅限乙方使用,不得转借出租使用,不得非法营运,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拥有该车辆的所有权。
  2、乙方不承担车辆在借用期间由乙方引发的一切责任。
  3、借用交付车辆资料明细如下:行驶证、保险单、钥匙、随车工具、备胎等。
  4、乙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臵税缴纳证、养路费交付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乙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协议终止及解除:
  1、如甲、乙双方在使用期届满时未达成延长使用期的协议,则该协议自动终止。
  2、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可以协商解除协议。
  3、双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两周告知对方。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有关协议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乙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私车公用合同4   甲方:
  乙方:
  基于甲乙双方高度信任基础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员工,为了方便服务于公司,乙方同意甲方私人车辆用于为乙方办公使用,并仅限甲方使用。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
  二、甲方在使用私人车辆为乙方办公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包括维修保养费、保险费),以及由上下班路程上产生(燃油费用、停车费、过路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相关正规发票,实报实销。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用甲方车辆期间,不承担甲方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责任的经济损失,以及甲方在行驶过程中违章罚款等。
  2、甲方不得私自再将车辆转租、转借或抵押他人,由此产生的非法行为由甲方负责。
  四、车辆保险
  乙方负责如下保险费用:第三方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无过责任险、车身划痕险等。甲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甲方自理。
  五、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甲 、乙双方雇佣关系解除时,或车辆状况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车公用合同5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出租方与承租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租车条款: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_的_________品牌车(车牌号为_________)租给承租方使用;
  二、承租方租用的车辆用于承租方合法营业所用;
  三、租用期定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到期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提前停用应在10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出租方有权按合同规定照收租凭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收回;
  四、租金为每年_________),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按年结算支付租金。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要承担所租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包括加油费、过路过桥费、交通违规处罚款及车损维修费用等,车辆年检、交强险等费由出租方承担),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
  六、与本凭相关的需由出租方承担的相关税费等,由承担方代为扣缴及办理;
  七、双方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收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金额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并另订附件条款;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车公用合同6   甲方: 乙方:
  乙方是甲方公司员工,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给予乙方私车公用补贴事宜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 私车公用内容
  乙方将拥有合法使用权(包括乙方拥有车辆所有权或已获得车辆所有人的合法授权)的车辆(车牌号为 ,车型号为 , 成新车辆, 座,颜色 ,状态良好,证件齐全。)用于甲方公司公务(包括但不限于接送甲方人员上下班及处理其他公司事务等),具体用车需求由甲方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及行程进行安排,乙方不得拒绝。
   二、 补偿及报销费用
  1、私车公用期限为12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私车公用补贴为¥1500元/月(该部分费用补贴乙方车辆损耗、折旧及日常维修维护费用),每月18日前甲方根据上月乙方车辆具体出勤时间结算补贴,并于当月20日支付上月私车公用补贴给乙方。补贴金额=1500元×当月实际出勤天数 当月应出勤天数
  A、在车辆故障期间、车辆违章被扣期间或车辆年检期间等车辆无法用于公用期间不计入出勤天数,甲方不给于补贴。
  B、车辆补贴费用仅仅是甲方对每月乙方私车公用的补贴,车辆属于乙方拥有合法使用权利且由乙方专人使用(驾驶),乙方车辆因违章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车辆损耗、折旧或日常维修维护费用成本增加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因此而要求增加车辆补贴费用。
  3、除了私车公用补贴外,因处理公司事务而需使用车辆所产生的路桥费、停车费及油费实行实报实销,具体按甲方公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
  4、除了每月的私车公用补贴及因处理公司事务需使用车辆所产生的路桥费、停车费及油费外,甲方不再承担使用车辆产生的其他费用或损失。
  5、私车公用补贴打入乙方以下账户:
  名 称:
  帐 号:
  开户行:
   三、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安排乙方作为车辆驾驶人员的日常行车时间和行程,甲方人员享有乘坐乙方车辆的权利。
  2、甲方需按时支付每月的私车公用补贴。
   四、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需服从甲方日常行车时间及行程安排,负责搭载甲方人员上下班或驾车处理其他公司业务。
  2、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并承担购买本合同车辆全额保险费用(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 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乘客座位险)。如出现理赔事故,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保险公司理赔比例之外的费用及损失。
  3、乙方承担因租赁车辆自身质量或故障问题导致的费用和损失,负责车辆维护、维修工作。
  4、乙方必须保证拥有使用车辆的合法权利(包括乙方拥有车辆所有权或已获得车辆所有人的合法授权)。
   五、 违约的责任
  1、 乙方拒绝将车辆用于执行甲方安排的公务的,应退还甲方已付的补贴,甲方并有权停付后续私车公用补贴。
  2、 乙方如无使用车辆的合法权利,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双倍退还所有已付费用。
  3、 任一方经提前15日通知对方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六、 关于本合同或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双方均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裁决受理处。
   七、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同意继续私车公用且均未提出终止合同的,则合同期限自动延长12个月,依此类推。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车公用合同7   出租方(员工):
  承租方:
  承租方根据工作需要,经出租方同意将车牌号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承租方租用汽车的用途只限于日常办公需要。承租方拥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负责。
  二、出租方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因驾驶不当造成交通事故、车辆损坏、违章、曝光的由出租方自负。
  三、租用期暂定为贰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出租方在租赁期间内离职,租赁期则自动终止。承租方在租赁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应在到期七日前与出租方协商,续订协议。
  四、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出租方以车辆因公务发生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租赁发票等相关合法票据.每月元,分两次结算,上半月结算一次,下半月结算一次。
  五、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共同协商,另订附件。
  出租方(签字):承租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私车公用合同8   租 车 协 议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建设监理工作需要,租用乙方(车牌) 汽车一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道德与法制。
  一、租车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按实际出动时间结算租车费用。
  二、租车费用:每天 元整,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按月结算。该费用含驾驶员工资及除汽油费、过路过桥费之外该车辆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租车期间乙方驾驶员的食宿由甲方提供。
  四、乙方在租期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如出现任何违规、事故及肇事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同时,租车期间乙方驾驶员人身安全、患病治疗由乙方自负,并承担所有费用。事实上合伙经营协议书。
  五、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提供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等有效证件并处在有效期后方可租用。
  六、租车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及其监理组的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调配,如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出现违纪现象,甲方有权提
  前解除协议。
  七、双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两周告知对方。
  八、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私车公用协议
  出 租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承 租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 吨载重量____ 牌汽车____ 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____ 、____ 、____ 、____ 。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 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____ ,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 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 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车公用合同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单位业务需要,租赁使用乙方(车牌)_________(私)汽车一辆,经双方协议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使用期限及租金
  1、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另行协商续订事宜。
  2、租金为每年_________元,由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
  二、使用方式
  汽车租赁期间,车辆的具体使用由甲方调度安排。
  三、费用分摊
  1、甲方承担对乙方汽车在业务范畴内进行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汽油费、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清洗费等日常费用。
  2、甲方承担对乙方汽车使用期间的投保费用,正常保养(修)费用。
  四、风险承担
  甲方在使用期间,承担乙方汽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失窃、毁损等风险,以下情况除外:
  1、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加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
  2、乙方故意捏造汽车失窃、制造汽车毁损情况的。
  五、其他
  租赁过程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车公用合同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与承租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租车条款: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XXX(车主)的XXX品牌车(车牌号为XXX)租给承租方使用;
  二、承租方租用的车辆用于承租方合法营业所用;
  三、租用期定为叁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xx月31日止,到期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提前停用应在xx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出租方有权按合同规定照收租凭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收回;
  四、租金为每年20xx元(即人民币贰千元整),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按年结算支付租金,第一年的租金于20xx年7月31日前支付,第二年起为每年1月31日前支付;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要承担所租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包括加油费、过路过桥费、交通违规处罚款及车损维修费用等,车辆年检、交强险等费由出租方承担),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
  六、与本凭相关的需由出租方承担的相关税费等,由承担方代为扣缴及办理;
  七、双方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收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金额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并另订附件条款;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车公用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与承租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租车条款: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XXX(车主)的XXX品牌车(车牌号为XXX)租给承租方使用;
  二、承租方租用的车辆用于承租方合法营业所用;
  三、租用期定为叁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到期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提前停用应在10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出租方有权按合同规定照收租凭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收回;
  四、租金为每年20xx元(即人民币贰千元整),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按年结算支付租金,第一年的租金于20xx年7月31日前支付,第二年起为每年1月31日前支付;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要承担所租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包括加油费、过路过桥费、交通违规处罚款及车损维修费用等,车辆年检、交强险等费由出租方承担),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
  六、与本凭相关的需由出租方承担的相关税费等,由承担方代为扣缴及办理;
  七、双方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收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金额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并另订附件条款;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车公用协议如何写

租 车 协 议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建设监理工作需要,租用乙方(车牌) 汽车一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车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按实际出动时间结算租车费用。
二、租车费用:每天 元整,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按月结算。该费用含驾驶员工资及除汽油费、过路过桥费之外该车辆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租车期间乙方驾驶员的食宿由甲方提供。
四、乙方在租期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如出现任何违规、事故及肇事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同时,租车期间乙方驾驶员人身安全、患病治疗由乙方自负,并承担所有费用。
五、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提供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等有效证件并处在有效期后方可租用。
六、租车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及其监理组的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调配,如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出现违纪现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七、双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两周告知对方。
八、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私车公用申请书怎么写

第一部分写单位现状;第二部分写私车公用的原因、优缺点等;第三部分写如果被采纳今后的管理(如油费、驾驶员等)

员工私车公用,怎样才能与公司签订租车协议节税?

企业私车公用怎么操作


企业私车公用怎么操作
1、怎么做?
签订租车协议时,要写明租入员工车的必要性以及租车的用途。目的在于留存相关的证据来说明,未来车发生的费用是用于生产经营与收入相关的费用。注意,签订协议的员工应该仅仅只是一部分员工,如果与所有员工签订,则有被视为发放福利的风险。
2、有什么好处?
税前扣除租赁费、租赁期间的加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可以税前扣除。但应由个人承担的汽车费用,如车辆保险费、维修费不能税前扣除。加油费、过路费可以抵扣进项税。租赁费由于取得的是普通发票或个人出具的收款凭证,进项税不允许抵扣。而后续的加油费、过路费取得合法凭据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个人取得了租赁收入,企业应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每月800适用税率20%。
3、注意事项
公司需要与员工签订租货协议,如果是房地产、建筑业大型公司签订协议多,比较麻烦。约定的租赁费超过500的,个人需要去税务局代开发票,不易操作。超过800元的,需要扣缴个税。
4、租车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公司公务工作需要租用乙方(车牌)汽车一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车期限: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二,租车费用:每月X元整,同时,车辆使用发生的汽油费,停车费、过路费、维修费等车辆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租车期间车辆由乙方驾驶,车辆安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在租期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茶例》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如出现任何违规事故及肇事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同时租车期间人身安全均由乙方自负,并承担所有费用。
五、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应提供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等有效证件并保证在租赁期间的有效性。
六、租车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调配如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出现违纪现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七、双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两周告知对节。
八、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名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单位与个人签的汽车租赁合同要交税吗


私车公用的情况下,企业可以与车主签订汽车租赁协议,协议中约定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则相关的汽车油费、过路费、修理费开具公司的名称可以报销并在税前扣除。但以个人名义开具的发票,如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不得在税前扣除。所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约定,企业和个人都不用缴纳印花税。
公司要交印花税
个人要交营业税及附加税
当然要交税了,不交不行
1、私车公用的情况下,企业可以与车主签订汽车租赁协议,协议中约定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则相关的汽车油费、过路费、修理费开具公司的名称可以报销并在税前扣除。
2、但以个人名义开具的发票,如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不得在税前扣除。所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约定,企业和个人都不用缴纳印花税。
扩展资料
H是某投资公司老板,公司大部分员工都有私家车,有时候出去谈业务的时候,为了赶时间,员工也会开私家车过去。
为此,公司制订了一个私车公用管理办法:副总以上级别,私家车所有费用都由公司负担;公司为三大股东每人买一部价值50万元的小汽车,所有费用公司全包。可是公司财务总监K说,公司内审时,发现私车公用补贴存在潜在税务风险,H希望财务总监就此事作出解释。
私车公用是指企业员工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以私家车为企业提供的支持或服务,包括代替班车上下班、取代公出打车,甚至以自己的车身为企业提供广告支出等,但是这些支持和服务都不是无偿的,员工会以多种方式从企业取得报酬。
一般情况下,与小汽车有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购置费用,持有期间各类规费、保险费、维护修理费用,以及运行费用。
由于私家车的所有权不属于公司,所以与企业有关的费用不属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直接费用,也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同时这些补贴,也未代扣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但既然现实情况中私车公用的情况普遍,有办法能够既让企业能减少成本地使用员工的私车,同时让员工的私车公用得到一定的补偿。
员工要与企业签订一份汽车租赁协议,将员工的私家车租赁给企业使用,员工持租赁协议去户籍所在地地税部门申请代开《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
广州市地税局官网上关于这项业务的答复是:个人出租车辆收入按照财产租赁收入缴纳营业税(租金收入的5%)、城建税(营业税税额的7%)、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的3%)、印花税(租金收入的0.1%)和个人所得税。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一个月内的租赁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定率减除20%的费用。一次取得多个月租金收入的,可将租金收入分解到所属月份,按月分别减除费用。
而厦门市地税局官网上同样的问题的答复中关于个人所得税的部分略有不同:个人出租车辆收入按照财产租赁收入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及其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印花税(税率为0.1%)等。承租方应缴纳印花税(税率为0.1%)。
在签订了汽车租赁协议并去税务局代开了正规发票之后,企业并非就可以凭借租赁协议和发票计入企业经营费用并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所有的与汽车相关的费用都可以列入企业经营费用的。
在签订了汽车租赁协议并去税务局代开了正规发票之后,企业可以凭借租赁协议和发票计入企业经营费用并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但并非是所有的与汽车相关的费用都可以列入企业经营费用的。
北京市对私车公用有明确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对纳税人因工作需要租用个人汽车,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金,在取得正规发票的基础上,可以税前扣除。
对在租赁期内汽车使用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在取得正规发票、收据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而应由个人负担的汽车费用,如车辆保险费、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上海市自2012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修理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也有类似规定: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租入具有营运资质的企业和个人或其他企业的交通运输工具,发生的租赁费及与其相关的费用,按照合同(协议)约定,凭租赁合同(协议)及合法凭证,准予扣除。
而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在租赁期内汽车修理费的规定与北京市的也略有不同:企业与个人之间有租赁合同或协议的,企业按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赁费允许扣除。如果在租赁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修车费由企业负担的,对个人发生的修车费允许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参考资料:人民网?存在潜在税务风险 税务视角下的私车公用

机关事业单位私车公用及租车作如何处理?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显而易见,私车公用是违规的。如果是租车,必须要签订租车协议,用车事由、权利义务、责任、结算等相关条款都要详实。
私车公用的油费可以做进来,租车的全部费用只要有正规的单据都可做进来
机关事业单位私车公用这个是违法的,如果是租车,必须要签订租车协议,用车事由、权利义务、责任、结算等相关条款都要详实。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 非法占有,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车公用处理最新规定

0 1 私车公用如何扣除 (一)私车公用产生的油费、过路费、修理费等费用列支后,这些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同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综上,企业按公允价值与车辆所有者签订租赁合同,清晰约定发生的相关费用承担归属,通过租赁关系,在取得租金发票的情况下,发生的与经营收入有关的油费、过路费、修理费等支出,可凭合法有效凭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企业使用员工的汽车给员工报销的保险费、车船税等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企业在在租赁期内支付固定的租车费用之外负担用车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修理费等费用支出准许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而与车辆所有权有关的固定费用包括车船税、保险费、车辆购置税和折旧费等,不论是否由承租方负担均不予税前扣除。 (三)私车公用加油取得的发票抬头是车牌号,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 第二十八条规定:“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另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 第八条的规定:“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对应开不开发票、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以及非法取得发票等违法行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有偷逃骗税行为的,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的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如做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凭证的,应当取得企业全称的发票,建议可将其车牌号码作为备注内容。 (四)股东个人汽车用于公司经营所用,加油取得的进项发票可以抵扣吗? 答: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 另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 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综上,对于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即兼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五)员工出差开自己的车,公司按照一定标准给与了补贴,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有什么标准? 答: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 第一条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征方法,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 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职工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的税前扣除标准,适用于制定有公务用车改革方案、明确人员标准及范围,并且不再使用公务用车的国企和私企发放给职工的公务用车补贴。如属于上述公务用车补贴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务交通补贴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2号)规定,自2018年9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对企业职工公务用车费用扣除标准划分为两档:(1)高级管理人员每人每月1950元;(2)其他人员每人每月1200元。补贴超出上述规定标准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0 2 附:私车公用的协议模板 (来源网络,出处不详,仅供参考) 私车公用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公民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甲方为乙方员工,在甲方为乙方工作过程中,甲方为了方便服务 同意在办公期间将甲方私人所有车辆租给乙方办公使用。为明确甲、 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特制定本协议。 一、甲方提供汽车的情况 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其中车辆品牌: ,车牌号: ,甲方车辆外观、部件及整体损坏情况: 。 二、汽车用途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辆租用给乙方用于工作需要。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汽车仅作为乙方员工(限甲方)工作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汽车登记地政府部门关于汽车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本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续约优先权,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增减,乙方应给予支持。 四、租金及相关费用的支付 甲、乙双方约定,该汽车每月租金为: 1.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 2.附加租金:为甲方收取汽车租金时,按照国家税收相关规定的开具增值税发票缴纳税费和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具体金额以完税凭证为准。 3.上述租金包含汽车的车辆购置税、折旧费、保险费、维修费 4.租赁期内汽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由乙方承担,甲方租赁期内汽车使用过程中发生上述支出时,需要提供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等凭证。 5.租金采用先付后用方式,每年(合同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于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支付给甲方,以后每期租金在上期已付租金所覆盖的租期届满前日内向甲方支付。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上述汽车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上述汽车质量及权利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在为乙方办公期间使用私人所有车辆的,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本人及第三人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或财产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3、甲方非在乙方办公期间使用私人所有车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或财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间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提供给乙方的上述车辆转租或转卖于他人。 六、乙方权利义务 1、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上述汽车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上述汽车的正常使用功能,仅在甲方为乙方办公期间上述汽车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处理车辆保险事故、修理受损车辆、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 3、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上述汽车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册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4、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转租他人。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及权利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如乙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乙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5.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八、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非因乙方原因造成上述汽车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乙方在租赁期届满前30日内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后,因乙方原因导致未在租赁期届满前签订书面续租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1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返还已交货款和双倍定金、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按损失赔偿。 九、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存在分歧,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通知条款 1、凡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事宜,双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可由一方授权委托、指定专人递交,或以合法的快递服务、电子邮件、传真发至另一方在合同中列明的地址。 2、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事宜发生之日起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方如未按前款约定履行通知义务,相对方按原通讯地址发出的通知则为有效送达的通知。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及地方法律、交通法规等不符时,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条款及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车公用是签协议代开发票还是直接报销?

私车公用这个话题,一直以来都没消停过,没办法啊,毕竟这个事情在企业随时都在发生。有一些部门,天天在外面跑,自己开自己的车也是方便一些,什么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公司是不是应该给我报销一下?该,肯定该,因公支出,属于公司的支出,就应该入账报销。但是私车公用的这个话题确实太敏感了。因为个人车辆发生的这个费用,真的是太容易出现公私不分的情况,我们知道私人发生的费用不管是会计核算还是税务处理都是不允许放到公司来报销和税前列支的。像加油票这类发票很容易出现舞弊,很多企业就会找些私人发生的费用取得的发票,甚至去虚开一些加油费发票在企业账务列支,主要目的就是虚增费用,减少企业所得税的支出,规避个人所得税和社保基数。先来看看实务中通常有哪些车辆费用吧!单位自有车辆2013年8月1日以后,一般纳税人购入自用车辆,除专门用于不得抵扣范围的(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均可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购入车辆应按固定资产管理,计提折旧,折旧费在会计账务中计入相关成本与费用。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折旧额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真实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相关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符合规定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费用支出必须同时满足真实性、相关性及合理性方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租赁的车辆企业从租赁公司或其他单位和个人处租入汽车,之间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的,可以在承租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关费用。可以扣除的费用包括:(1)企业按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赁费。(2)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由承租方企业负担的修理费。(3)租赁车辆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费等相关费用。租入车辆不得扣除的费用包括:应由车主承担的与车辆相关的支出如:车辆保险费、车辆购置税、折旧费等。私车公用车辆属于个人所有,但由公司用于生产经营使用,实质虽为企业所用,但若无租赁合同,容易引发争议。实际中取得的各类相关费用票抬头均为个人,很难作为企业费用处理。建议应签订正式租赁合同,明确各类费用开支的负担方。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大地税发〔2004〕198号)第九条规定:关于支付给投资者等个人的资产费用所得税处理问题:纳税人以承担修理费、保险费、养路费、油费等方式有偿使用,包括投资者在内个人的房屋、交通工具、设备等其相应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如确属租赁性质应按双方签订的合规的书面租赁合同,凭相关发票,其相关费用允许税前扣除。结论:各类车辆相关费用,应以合同协议约定为基础进行费用报销和税前扣除。允许扣除的费用应与车的使用相关,如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此类费用可以扣除;但与使用车辆并无直接关联的租入车辆的购置税、折旧费以及保险费,则不应在税前扣除。现实工作中,私车公用签订合同,代开发票这个事情真的是越想越不现实,很没有实操性!但是企业也不可能因为这个就不发生这个费用,税务政策也不能成为企业经营的阻碍,鉴于这种情况,我们是否可以换个方式来处理这些费用。或者是打一个组合拳,综合利用各种方式解决公司交通费用的问题。怎么做呢?以交通补贴的方式处理按照部门、级别以及岗位性质直接随工资薪金发放交通费补贴,以此来解决员工平时因公出现产生的因公支出。财企[2009]242号,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第一条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同时,国税发[1999]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注:对于这种交通费补贴,计算个税,各地还有不同的标准,标准以下免税,标准以上征税,这个需要看各地的具体政策。如果没有出台政策的地区,那就全额计个税。对外租赁用车5.1非短期租赁这种适合经常在外地跑业务的人员,销售代表这种到达一个省后,可能要跑遍全省各网点,这种适合找租赁公司租车使用。公司和租赁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协议,按月或者按次和租赁公司结算租车费用,取得租赁公司的合规发票。员工跨省或者跨市出差,可以在租赁公司当地的车行提取车辆使用,费用由公司统一结算。5.2短期租赁这种适合市内出行、商务接待场景需求,最简单的就是可以采用网约车企业版的方式。像一些网约车推行的企业版出行服务,更是和企业财务直接对接,省去了员工垫付交通费,报销交通费的流程,让出行更高效,费用管控更到位。而这种方式实质也是一种租赁方式,只不过这种方式更集中,更高效。以上的处理方式,员工不会涉及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取得的发票是实实在在的因为费用支出,甚至根本不需要员工垫付,直接企业结算了。企业费用监控和税前列支也公开透明,非常适合企业人员出行场景较多的大中型企业使用。其实以上两种方式基本能解决大部分日常出行的场景问题,而且更为关键是避免了私车公用的发生,私车公用不仅费用难以监控,税务风险较大,而且更为关键的是员工交通事故无处不在,企业在员工人生安全上也存在相应的风险,所以,能不用其实尽量不用。实报实销那么如果真的企业日常就是有各种加油发票、过路费发票采取报销方式来处理且未签到租车协议,我们如何做到尽量规避风险呢或者说把风险降低到最低呢?首先,我们应该尽量降低这块的比例,大量的企业出行场景我们可以采取补助、或者找专业的第三方租赁公司合作方式解决。其次,如果真发生临时的这种费用,我们需要做的就是从核算报销流程和发票取得多方面做好内部控制,最终一个目标,不用嘴巴说,而是用证据链证明这个费用是因公发生,在税务检查时候获得税务检查人员的认可。建立制度是关键!你必须有相关的制度把这个东西固化下来,你可以单独制度一个私车公用报销制度,也可以在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下加入私车公用的相应规定。制度里面规定主要的地点,出行的市州多少公里数以制度的方式固定下来,采取每公里定额报销多少油的方式进行计算。关于发票,都应该凭票报销且发票都应该开具为公司抬头,开票日期会佐证出行的真实性。如果做到这样,制度健全,费用合理,出差业务证据充分,我们又不是变相发补贴,又不是违规乱报销,那这种操作方式我觉得税务就算检查到,也可以用真实业务的理由去和税务沟通协调,获得税务的认可。结论:公司与个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支付给个人的租金等费用,个人向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是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按次(月)纳税,(收入-费用)*20%没有签订租赁合同而支付给员工的所得,员工按“工资、薪金所得”按月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使用累进税率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