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房屋租赁备案怎么办理
- 2、房屋租赁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 3、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 4、什么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如何办理?
- 5、如何取消房屋租赁备案
- 6、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在哪里办理
- 7、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 8、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要带什么材料
- 9、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去哪里
房屋租赁备案怎么办理
房屋租赁备案办理流程如下:1、房屋租赁双方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即可办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租贷备案查询方式:1、带身份证及相关房屋交易合同,实地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窗口查询。2、网上查询,商品房合同备案查询网站不是统一的,现在还得在地方网站查询网上搜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的网站,登录后予以查询,进入查询登陆界面,要知道合同号就是你签署的合同的号码,姓名填对,身份号,密码一般是身份证号的后6位。这样就能看到该房产的具体所属和具体合同信息了。3、房屋备案,就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了规范房屋买卖进行的登记工作,由相关房屋产权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内勤岗负责受理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资料,并进行审查,并对税收员负责对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资料进行复查。综上所述,住房租赁合同备案信息应当包含出租住房、租赁当事人身份、租期、租金等信息。租赁当事人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法律依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变更合同由租赁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房屋租赁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一、出租人应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2、《房地产证》或者其他有效产权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有产权证明但无《房地产证》的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指:A、《建筑许可证》、《红线图》等。B、《购房合同》、付清房款证明等。C、《按揭合同》等。3、共有房屋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4、改变功能、或者合作建房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价款的证明;5、临时建筑的房屋出租,须提供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6、无合法竣工验收证明的工商业出租屋,须提供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者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7、出租用途为住宅的,需提供出租房责任书等。二、承租人(为个人)应提供的资料: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三、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事项需明确表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1.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2.携带有关资料向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1)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凭证复印件一份;(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3)房屋租赁合同一份;(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为企业法人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为其他组织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提供单位的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5)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与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6)转租的房屋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7)凡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
房屋租赁登记的管理机关是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屋租赁当事人首先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这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房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租赁登记部门在租赁当事人提交的租赁登记备案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出租房屋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给予登记备案;不符合本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告知租赁当事人,退还所收取的有关文件。
什么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如何办理?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很多人可能对这个词不陌生,但是却不一定知道什么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那么,对于房屋租赁当事人来说,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看看下文就知道了。
什么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便于国家对不动产的管理,在房屋租赁上法律设定了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当事人在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双方持合同及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一方要求备案而另一方不配合的,要求登记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分自行登记备案。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由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属于一项行政程序性工作,所以各地在具体的办理时间、办理地点等方面存在差异,我们在此提供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本案的程序供大家参考。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995年第42号);《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2004年第72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程序》(津房管[2004]296号)。
(二)办事须知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应当自房屋租赁(转租)合同签订或者变更之日起30内,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领取《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租代管房屋的,提供委托代管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商住两用楼的底商用于餐饮、娱乐、洗浴、洗染等经营活动的,提供房屋相邻关系人书面同意的证明;出租在建房屋的,提供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事程序
1、申请。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向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告知单”。
3、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转租合同》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书面告知补正事项。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标准
住宅:按套收取租赁手续费,每套100元。手续费由出租人承担。
非住宅:按租金总额的1%收取租赁手续费。手续费由租赁双方各承担50%。
注:这个标准将在2015年11月1日被取消,部分城市已提前取消。
以上就是对“什么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所做的解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一方面方便国家管理,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租赁合同当事人权益的保护。由于各地在具体的办理程序和方式上稍有区别,所以您最好直接联系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或者向当地的房产律师咨询,他们都能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0-1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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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房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那么很多人就会问,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怎么办理呢。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必须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带上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起到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办理。在此大家注意一点,如果承租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不止一人的,各方均应到场,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进行办理,但是有的时候委托书需要进行公正,因此建议能够本人去最好本人亲自去,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如何取消房屋租赁备案
取消房屋租赁备案的方法如下:1、租户和房东协商解除合同:如果租户和房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通过解除租赁合同的方式取消房屋租赁备案;2、提交申请撤销备案:租户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申请撤销房屋租赁备案。需要提供相关的租赁合同、身份证明等材料;3、办理注销手续:房屋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会审核材料,如果符合相关规定,会办理注销手续,并告知相关后续处理事项。取消房屋租赁备案需要以下材料:1、申请书:填写《取消房屋租赁备案申请书》,注明取消备案的原因;2、身份证明: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合同证明:提供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产权证明:提供房东的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备案证明:提供已备案的租赁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房屋租赁代理委托书、房屋租赁协议等。综上所述,申请人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材料,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可能会导致申请被拒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在哪里办理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租赁双方须提交身份证明、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租赁工作人员审查监证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交纳规定税费,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1、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携带有关资料向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1)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凭证复印件一份;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
(3)房屋租赁合同一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5)转租的房屋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凡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
3、缴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费。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要带什么材料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以下材料:
1. 房屋租赁合同;
2. 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房屋租赁合同;
2. 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存在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得更准确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所需材料的信息。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要带的材料如下:1、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凭证复印件一份;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3、房屋租赁合同一份;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5、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与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6、转租的房屋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7、凡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办理流程1、申请。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向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2、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告知单;3、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转租合同》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书面告知补正事项。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去哪里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在房管局办理。租赁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租赁登记时,除应提交已签定的租赁合同外,还应分别交验有关证件,依照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依法登记备案手续的办理应当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办理租赁合同备案证明。一、房屋租赁备案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1、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二、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流程如下:1、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向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2、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告知单;3、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转租合同》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书面告知补正事项;4、复审之后,缮证发证归档,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综上所述,房屋租赁合要备案,才能有效的保障好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另外,合同的签订要清晰详细,需要携带身份证件、合同、产权证明等材料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