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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公司注册条件,注册一个租赁公司需要哪些东西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4-16 21:20:28 浏览2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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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公司注册条件

法律分析:进行房屋租赁公司注册条件:首先要进行公司名称核实,不可以与其他公司出现重名的情况;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注册资本,一般不可以低为3万元人民币,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成本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租赁公司要有自己的经营范围标准,不能够出现超出经营标准的经营业务;最后租赁公司注册要写明商务地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租房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现在注册公司的人是越来越多了,租房来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条件呢?注册公司又有哪些流程?看完小编整理的租房注册公司相关知识后你就会明白了!
租房注册公司需要的条件工商注册地址要求
公司的注册地址即经营场所的地址应当具体、真实,要么是产权房或是租赁合同在一年以上的公司地址。
(1)公司地址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证明: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土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5、属国有土地上新建房屋,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6、属新购买的房屋,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商品房预售证复印件;
7、属公管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有关产权证明;
8、属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暂时无法提供产权证的,如产权属乡、镇政府所有,可由乡、镇政府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如产权属农民或村委会所有,应由房屋所在区国土资源部门或房管部门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
I、有"住宿"经营范围的宾馆、饭店、招待所等、以及有"房屋出租"经营范围的企业的营业执照;
J、房屋性质属军产的,则提供南京军区后勤部颁发的《军队房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K、进市场的提供《市场名称登记证》复印件。
(2)公司的住所系租借的,除提交上述之一的产权证明外,还应提交下列之一的使用证明:
A、属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方应是房屋所有者,承租方应是正在申请开办的企业);若属转租的,应提交转租协议(出租方为原承租方)和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证明或在转租协议上盖章确认;
B、属母企业无偿提供给子企业使用的,提供母企业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
C、房屋产权属股东所有,由股东无偿提供给所投资的企业使用的,提供股东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
(3)以底层房屋和二楼以上住宅(含二楼)作为经营场地的,则另应提交规划部门的审批意见,以下特殊情况作特殊处理:
A、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已办理"住改非"手续,或产权属部队的房屋,已经部队相关部门批准作为经营用房,如属二楼以上住宅,则不再报规划部门审批;如属一楼房屋,均需去规划部门审批,工商部门凭规划部门同意意见或"不属破墙开店"意见,办理登记注册;
B、房管部门已颁发《房屋租赁许可证》,或国土资源部门已颁发《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的,不论房屋性质,也不论房屋层次,均不再去规划部门审批;
C、原有厂房内再办工业企业,不再报规划部门审批;
D、宾馆主楼一楼作为经营用房,不再报规划部门审批,但其裙房仍需报批。
经济适用房不得作为经营场所。
(4)若房屋的"产权证明"标示的地址、所有权人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则应提交下列之一的证明文件:
A、前述"产权证明"的地名若与实际地名不符,则应提供地名办的证明(地名办的证明在注明新地名的同时必须注明原地名);
B、签订房屋租赁(使用)协议、出具房屋无偿使用证明的,房屋所有权人若与前述房屋"产权证明"上的房屋所有权人不一致时,则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改变姓名或名称的证明。
C、若实际地址不变,只更换门牌号码的,只需提供地名办的证明。
D、如实际经营地址尚未确定门牌号码的,由申请人提供场所具体位置的描述。
新公司注册流程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全体股东、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的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_-2011)。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7.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其它法律文件事宜。
一般注册公司的要求1、公司注册地址要求
公司注册地址与一般的个体工商户的要求是不同的,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办公性质的,住宅是不能作为注册地址之用的。注册公司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及税务登记时,需提供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协议。
2、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取消最低注册资本
特殊行业需符合行业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注册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必须符合注册资本最低500万元人民币的要求。
股东有缴纳注册资本的义务,注册资本必须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证后,方能登记入工商注册信息。
3、公司经营范围要求
在注册公司,公司经营范围须写在营业执照上。普通的产品销售及咨询服务可以直接写入经营范围,但特殊行业或产品需办理行业许可证后,方能写入经营范围。比如,酒类销售就需办理酒类批发许可证。
4、公司股东、法人代表要求
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必须有身份证,且在工商及税务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关于这股东等的详细要求规定,可参考工商局的《企业告知承诺书》。
5、财务人员要求
公司注册完成后,每个月需做帐和报税,因而在办理税务登记时,需提供财务人员身份信息。在发票购买时,需办理“发票管理员证”。
公司注册完成后,还需开设公司基本帐户及纳税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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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

租赁公司注册条件

拟注册的资本金。新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为3万元人民币(一般注册此类公司较少,因为实际上就是一家有限责任的个体工商户,规模太小了,建议注册资金50-100万元)。进行房屋租赁公司注册条件:首先要进行公司名称核实,不可以与其他公司出现重名的情况;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注册资本,一般不可以低为3万元人民币,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成本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租赁公司要有自己的经营范围标准,不能够出现超出经营标准的经营业务;最后租赁公司注册要写明商务地址。注册公司所需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房屋租赁公司怎么注册

法律分析:进行房屋租赁公司注册条件:首先要进行公司名称核实,不可以与其他公司出现重名的情况;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注册资本,一般不可以低为3万元人民币,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成本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租赁公司要有自己的经营范围标准,不能够出现超出经营标准的经营业务;最后租赁公司注册要写明商务地址。 公司注册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流程如下:1、租赁双方持相应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3、在初审通过基础上进行二次审查,签署二审意见4、租赁双方缴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5、在手续齐全查审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可办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租赁公司注册条件

开租赁公司需要条件如下:1、拥有汽车不少于20辆,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万元;2、拥有的汽车应是新车或使用过的车是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3、公司应有流动资金(不少于汽车价值的5%);4、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投影面积的1.5倍;5、有专业的人员。注册汽车租赁公司准备材料如下:1、公司名称在线核准;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工商局进行核对);3、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如果注册资金是客户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4、全体股东出资比例(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5、公司经营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租赁的房屋可以注册公司吗,注册公司的地址要求

公司的住所不仅在公司法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其他法律领域,很多法律问题的解决也均以公司的住所为标准。租别人的房屋来注册公司可以吗?有没有什么规定?看完小编整理的公司地址要求相关知识你就会明白了!
工商注册地址要求公司的注册地址即经营场所的地址应当具体、真实,要么是产权房或是租赁合同在一年以上的公司地址。
(1)公司地址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证明: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土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5、属国有土地上新建房屋,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6、属新购买的房屋,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商品房预售证复印件;
7、属公管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有关产权证明;
8、属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暂时无法提供产权证的,如产权属乡、镇政府所有,可由乡、镇政府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如产权属农民或村委会所有,应由房屋所在区国土资源部门或房管部门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
I、有"住宿"经营范围的宾馆、饭店、招待所等、以及有"房屋出租"经营范围的企业的营业执照;
J、房屋性质属军产的,则提供南京军区后勤部颁发的《军队房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K、进市场的提供《市场名称登记证》复印件。
(2)公司的住所系租借的,除提交上述之一的产权证明外,还应提交下列之一的使用证明:
A、属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方应是房屋所有者,承租方应是正在申请开办的企业);若属转租的,应提交转租协议(出租方为原承租方)和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证明或在转租协议上盖章确认;
B、属母企业无偿提供给子企业使用的,提供母企业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
C、房屋产权属股东所有,由股东无偿提供给所投资的企业使用的,提供股东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
(3)以底层房屋和二楼以上住宅(含二楼)作为经营场地的,则另应提交规划部门的审批意见,以下特殊情况作特殊处理:
A、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已办理"住改非"手续,或产权属部队的房屋,已经部队相关部门批准作为经营用房,如属二楼以上住宅,则不再报规划部门审批;如属一楼房屋,均需去规划部门审批,工商部门凭规划部门同意意见或"不属破墙开店"意见,办理登记注册;
B、房管部门已颁发《房屋租赁许可证》,或国土资源部门已颁发《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的,不论房屋性质,也不论房屋层次,均不再去规划部门审批;
C、原有厂房内再办工业企业,不再报规划部门审批;
D、宾馆主楼一楼作为经营用房,不再报规划部门审批,但其裙房仍需报批。
经济适用房不得作为经营场所。
(4)若房屋的"产权证明"标示的地址、所有权人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则应提交下列之一的证明文件:
A、前述"产权证明"的地名若与实际地名不符,则应提供地名办的证明(地名办的证明在注明新地名的同时必须注明原地名);
B、签订房屋租赁(使用)协议、出具房屋无偿使用证明的,房屋所有权人若与前述房屋"产权证明"上的房屋所有权人不一致时,则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改变姓名或名称的证明。
C、若实际地址不变,只更换门牌号码的,只需提供地名办的证明。
D、如实际经营地址尚未确定门牌号码的,由申请人提供场所具体位置的描述。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已经持续了一年多,随着南沙自贸区开启,越来越多人来到创业,是一个开放、包容的城市,很多行业的精英可以在这个城市得到锤炼,商事制度改革让注册公司的程序手续都简单了很多,那么注册公司的费用成本也相对应减少了,现在注册公司的服务费用比以前大大减少,对创业者来说一片利好。
新公司注册流程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全体股东、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的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_-2011)。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7.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其它法律文件事宜。
公司注册增加资本的方法及税务处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吸收外来新资本的投入,包括增加新股东或者公司原股东追加投资;二是用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其中第二种转增资本途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在税法上应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是纳税人咨询占最多的问题,在此就相关的税收法律进行梳理,使大家清晰明确各自的税务处理办法。
(一)留存收益转增资本的涉税处理
企业的留存收益是企业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留存收益转增资本主要是指盈余公积转资本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两种情况。在现行公司法制度下,一般盈余公积分为两种:一是法定盈余公积。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二是任意公益金。任意公益金主要是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公益金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后者则由公司自行决定提取。
盈余公积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弥补亏损;(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3)增加公司资本。值得注意的是,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其涉税处理如下:
1、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涉税处理
(1)个人所得税的处理: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333号),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因此,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免企业所得税
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因此,如果股东为法人或公司,被投资企业的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法人股东按照投资比例增加的部分注册资本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
2、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税务处理
(1)个人所得税处理: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加强股息、红利所得征收管理。重点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息、红利时的扣缴税款管理,对在境外上市公司分配股息红利,要严格执行现行有关征免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加强企业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管理,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法规仅规定企业“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被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实质是先分配后投资处理,个人股东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免企业所得税
如果股东是法人或公司,被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实质也是先分配后投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法人股东从被投资的居民企业税后利润分得的股息和红利是免企业所得税的。因此,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法人股东按照投资比例增加的部分注册资本是免企业所得税。
(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税务处理
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的规定,用股票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资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第289号)的规定:“国税发[1997]198号文中所说的“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另外,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股份企业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组织形式。
因此,除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股票)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自然人股东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外,其他的如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应当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按照税率20%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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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一个租赁公司需要哪些东西

注册家租赁公司所需要地址、法人身份证原件、公司名称等资料
一、上海内资注册流程:
商号(字号)查询->名称预先核准->准备设立登记须提交的文件材料->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或驳回通知书
二、上海内资注册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订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文件清单
1、公司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的证明注①;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注③;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注①②;
6、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注⑥,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的决议,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聘任经理的决议或者决定注⑤;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住所使用证明注④;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或经营范围中有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10、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备 注:在本科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是依据《公司法》设立、非自然人股东占股50%以上的公司。
①上述第2项和第5项在名称预先核准时已提交的,公司设立登记时免。
②股东的资格证明是指: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内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由登记地工商部门盖章方为有效);b、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外国自然人及港澳台胞须同时提交与其投资额相当的银行资信证明);c、社团法人登记证、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编制批文;d、其他合法开业证明。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对股东投资资格有特别规定的,还应当提交股东的投资资格证明。
③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应当同时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④住所为租赁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或者经租赁管理部门登记盖章的租赁合同原件;住所为股东自有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以及股东提供给公司使用的证明。
⑤有关决议或决定中须载明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
⑥未指明为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指明为复印件的应当提供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除外)

租赁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开租赁公司需要条件有以下五点:1、拥有汽车不少于20辆,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万元;2、拥有的汽车应是新车或使用过的车是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3、公司应有流动资金;4、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投影面积的一点五倍;5、有专业的人员。注册汽车租赁公司准备材料有以下五种:1、公司名称在线核准;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3、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4、全体股东出资比例;5、公司经营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